自然人税收—个人所得税(37)“小升初”期间,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可以连续吗?
声明:本文由会说作者撰写,观点仅代表个人,不代表中国会计视野。文中部分图片来自于网络,感谢原作者。
“小升初”处于义务教育阶段,故,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可连续。
一、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
纳税人子女处在以下四个阶段,均可享受:
1、学前教育阶段:子女3周岁的当月至小学之前;
2、义务教育阶段:一至九年级;
3、高中教育阶段:普通高中、中等职业教育、技工教育;
4、高等教育阶段:大学专科、大学本科、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教育。
扣除标准:每个子女每月定额可扣1000元。
扣除方式:父亲方全额扣、母亲方全额扣、父亲方扣50%母亲方扣50%,一经确定,一个纳税年度不得变。
备查资料:子女接受境外教育的,留存境外学校录取通知书、留学签证等相关教育资料。
子女范围:是指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继子女、养子女以及父母之外的其他人担任监护人的未成年人。
二、保留学籍不间断
因病或其他非主观原因休学但学籍继续保留的期间,以及施教机构按规定组织实施的寒暑假等假期,可连续扣除。
三、教育阶段不间断
对于同一子女的同一受教育阶段,即使在一个年度中间,子女存在升学、转学等情形,只要受教育阶段不变,即可享受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的连续。
“小升初”处于义务教育阶段,故,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可连续。











阅读平台上看视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