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缴股权不是财产,转让认缴股权不征印花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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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明显认缴的股权不属于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因此不是产权,而且认缴方与认缴设立的公司依据企业会计准则均不需要作任何账务处理。
认缴股权不是财产,转让认缴股权不需要缴纳印花税!
1、1988年印花税条例税目税率表:产权转移书据包括财产所有权和版权、商标专用权、专利权、专有技术使用权等转移书据。
2、国家税务局关于印花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解释和规定的通知(国税发〔1991〕155号 )、"产权转移书据"税目中"财产所有权"转移书据的征税范围如何划定? "财产所有权"转移书据的征税范围是:经政府管理机关登记注册的动产、不动产的所有权转移所立的书据,以及企业股权转让所立的书据。
3、2018年印花税法征求意见稿:产权转移书据包括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书据;房屋等建筑物、构筑物所有权、股权(不包括上市和挂牌公司股票)、商标专用权、著作权、专利权、专有技术使用权转让书据。
至于上市和挂牌公司股票交易则另设一税目:证券交易。
无论1、2、3的产权转移书据均隐含着一个道理,即产权,产权首先是指财产所有权,财产所有权是指所有权人依法对自己的财产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力。其次,产权还指与财产所有权有关的财产权,但是认缴的股权,根据公司法第二十七条: 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但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作为出资的财产除外。很明显认缴的股权不属于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因此不是产权,而且认缴方与认缴设立的公司依据企业会计准则均不需要作任何账务处理。
因此认缴股权不属于财产所有权,转让认缴股权的书据不需要缴纳印花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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