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一次负人头税吧 未来房产税应该按人均面积扣除
房产税起征,不应该按家庭的“套数”扣除,而应该按“人均面积”扣除。
每个公民,不论天南海北、男女老少,只要不拥有农村宅基地,一个人就可以扣减一定的征税面积——假设每人50平方米,包括当年生的人、当年死的人、当年放弃宅基地的人都获得一个扣除面积额度。
精髓:任何人都可以将自己的扣除面积额度,用在任何一套房产之上。
这就相当于在房产税征税的同时,又开征了一个“负人头税”,更能普惠众生。
财政部应该招用优秀的专家,通过合理的测算,求得最佳的扣除面积额度、税率,依据信息化系统,可以让房产税成为一个“好税”、“慈悲税”、“征了还令人高兴的税”。
几点主要好处分析如下:
北上广深等一线城市、房价高的城市,几乎收不到多少房产税;反而是小城市、房价低的城市,可以多收房产税。相当于,比如说:深圳市在税收上补贴了汶川县。
原因在于:深圳房价高,未来房产税从价计征,税负很重。深圳的有房人除非傻,否则必定会要求汶川这类相对贫穷、房价低地区的人,把他的身份证挂在自己的房产之下,以求多扣50平方米,多找几个就把自己房产税给扣除干净了,最多留点零头,甚至零头也不留。所以深圳几乎收到不到钱。
但是,象汶川这类城市,人们把扣除面积给了深圳的房主,自己就得交自己的一份房产税,所以,让汶川的房产税可以“足额”收上来了。
这就是区域的税收转移。
深圳享受了特区的好处,有义务帮扶贫穷地区,同时也不太看得起这点钱对吧;汶川这类小地方的财政就有了一笔稳定收入了。
2、阶层的收入转移
除了地方政府的税收转移,个人间的钱也会有转移,道理是一样的。
深圳房主取得汶川人的扣除面积额度,必须要付出代价,包括:为汶川人承担对应的汶川房产税,以及额外的补贴。
考虑到深圳房价与汶川房价的差额,这个套利空间还是比较大的。
比如,汶川某房3千,深圳10万,单价差了9.7万元,50平方米就对应着485万元的差额。假设税率1%,在汶川交税就可以节约4.85万。深圳人可以支付给汶川人5千元,汶川人交自己1500元房产税后,还可以白赚3500元,深圳人实际上的支出仅5千元,比自己直接交税节约4.35万!
这是多赢的局面!
汶川人有了额外收入,当然高兴;深圳人会认为自己捡了便宜,也高兴;汶川县收到了以前收不到的房产税,也高兴;至于深圳市,那么大的经济体量,这点钱就不要打上眼了,老人在南海边画了一个圈,共同富裕的口号不是喊喊而已。
不仅深圳人补贴汶川人,这种避税冲动是连续的,那就是:高房价地区会补贴低房价地区。金额由大家通过市场竞争去确定。
对此,老子之前就曾说过:“天之道损有余而补不足”,这简直就是在替天行道嘛。
我们可以通过税率、扣除面积的测算,追求出效果最好的结果。一般来说,税率越高,这种转移的冲动和效果会更显著。
3、不会导致假离婚。
4、促进生育、稳定婚姻
多生一个,就可以多得到50平方米的扣除面积。两口子生8个,500平方米的豪宅就不用交税了。
当然,如果同时规定:“对处于婚姻状态中的个人,可以增加几十平方米扣除额度”,那么,还可以促进结婚、抑制离婚,进而为促进社会稳定和人口增长略尽绵力。
这可是当今社会的大问题哦。
5、负人头税
一个无房的人,可以因为自己无房不交税,又向别人提供自己的扣除面积额度,从而获得一笔“无房补贴”,其金额至少不低于本地对应的房产税额。
这就是负人头税的意思——补贴。政府不用出钱,百姓得到补贴,惠而不费。
未来,我们可以自豪地说:只要你是中国公民,要么拥有宅基地,要么就拥有一个可以抵税的面积。说现实点,就是多多少少可以白拿一点钱。有那么一点欧洲福利国家的感觉了吧。
政策要点
某房产年应纳税额=(计税面积-扣除面积)×税务核定价×税率
这种征税方式看似复杂,其实以今天的IT、加密、电子签名等技术,实行起来非常简单。不是能不能的问题,而是愿不愿的问题。
不动产已经全面登记了,未来要强化对小产权房产的登记,按房征税,自行申报,只要做好系统,大部分个人利用软件、APP就可以完成申报。
价格由税务机关核定,做进系统之中即可。纳税人如果有异议,可以依法反映,但最终由税务机关事后决定。
身份证系统与公安的系统关联,建立起个人身份证号与房产相挂钩的模式。
税务方面设计出个人外挂自己身份证的认证、确认操作标准及渠道。
个人可以随时、简易查看自己身份证挂在哪里。
注意,要多招几个好点的、货真价实的程序员来写程序,男女老少都可能要用,不要老出问题。
引入中介机构提供服务,价格随行就市。
强化事后追究。不动产是无法逃跑的,如果出现冒用他人身份,除滞补罚外,还要对被冒用人给予巨额赔偿,必要时拍卖房子。
全国一盘棋,扣除额、税率等政策不要再分区域了。
非常简单。
皆大欢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