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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籍员工还可以扣除八项费用吗?

王骏 / 2018-09-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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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税法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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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声明:本文由会说作者撰写,观点仅代表个人,不代表中国会计视野。文中部分图片来自于网络,感谢原作者。
    自2018年10月1日起,工资薪金所得提前适用新税法规定的免征额和新的税率表,这个适用范围是包括取得工资薪金所得的外籍个人的。

    来自《新个人所得税法学习》微信甲群的朋友提问:请教各位老师,外籍人士原扣除额为4800元+租房的房租金额。10月1日以后,是不是只能扣除5000元,租房租金不能扣了?

    骏哥回答:自2018年10月1日起,工资薪金所得提前适用新税法规定的免征额和新的税率表,这个适用范围是包括取得工资薪金所得的外籍个人的。修改前的个人所得税法没有直接使用非居民个人这样一个术语,原税法中外籍人士、无住所个人都可能意味着非居民个人。对于外籍人士,2018年最后一个季度取得的工资薪金所得可以按照5000元新的基本费用减除标准扣除,还可以适用新的税率表(按月换算)。对于外籍个人的八项费用,如洗衣费、子女教育费用、语言训练费等,未来无论是否清理,不会影响其在2018年度适用,因此在2018年最后一个季度肯定还是可以依法适用减免。

    王骏

    作者
    • 王骏 中翰中国税务集团秘书长、北京中翰联合税务师事务所合伙人。长期从事税务咨询、税务诊断和税务培训工作。熟悉税法和会计准则,曾经担任多家企业、事业单位常年税务顾问,代理过多笔税企纠纷协调事宜。
      公众微信号:中国财税浪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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