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置首页 入收藏 English 可做什么 帮助 | XBRL中国 会计准则委员会

发放补贴不按规定扣缴个税被处罚

魏春田 / 2018-07-01
文字 正常
  • 标签:
  • 税法解读
  • 代扣代缴
  •  
  • 声明:本文由会说作者撰写,观点仅代表个人,不代表中国会计视野。文中部分图片来自于网络,感谢原作者。
    稽查局对甲公司未按税法规定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造成少缴税款的行为,处以罚款20万余元。

    1  

    某地税稽查人员对甲公司进行税务检查,调取了该公司2015年1月至2016年12月两个年度的账册、凭证、会计报表等涉税资料。经检查发现如下问题:

    1、该公司对部分董事会在职成员发放董事会费,依然按劳务报酬税目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未按规定与其当月发放的工资薪金合并计入当月应纳税所得额计算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2、在某高级管理人员生日时赠送价值几万元的礼物,未按照规定计入当月应纳税所得额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3、以现金形式发放员工住房补贴,未按照规定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2 

    稽查局对甲公司未按税法规定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造成少缴税款的行为,处以罚款20万余元。

    政策法律依据:1、《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明确个人所得税若干政策执行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9]121号)第二条关于董事费征税问题规定:(一)《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征收个人所得税若干问题的规定>的通知》(国税发[1994]089号)第八条规定的董事费按劳务报酬所得项目征税方法,仅适用于个人担任公司董事、监事,且不在公司任职、受雇的情形。(二)个人在公司(包括关联公司)任职、受雇,同时兼任董事、监事的,应将董事费、监事费与个人工资收入合并,统一按工资、薪金所得项目缴纳个人所得税。

    2、《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八条第一项规定:工资、薪金所得,是指个人因任职或者受雇而取得的工资、薪金、奖金、年终加薪、劳动分红、津贴、补贴以及与任职受雇有关的其他所得。

    3、《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住房公积金医疗保险金养老金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财税字[1997]144号)第三条的规定:企业以现金形式发放给个人的住房补贴,应全额计入领取人的当期工资、薪金收入计征个人所得税。

    作者
    • 魏春田 税务公职律师,法律专业硕士,资深税务工作者。
      微信公众号:魏言税语
    热门作者
    • 吾税老师 兼职培训师、总局大比武纳服类第一名
    • 丁坤 注册税务师,省企业所得税人才库、反避税人才库成员...
    • 范晓东 中欧商学院、高顿商学院讲师;财务第一教室高级讲师...
    • 尹成彦 原注册会计视野网创始成员、站长; 中国会计视野创...
    热门文章查看更多>
    视野官方微信公众号
    扫描二维码,订阅视野微信,
    每日获取最新会计资讯
    视野官方APP免费下载
    会计资讯、财经法规快查、
    会计视野论坛三大APP
    订阅视野周刊
    每周十分钟,尽知行业事
    立即订阅
    阅读平台上看视野
    网易云阅读
    鲜果 Zaker
    上海国家会计学院旗下更多网站:学院主页  上海国家会计学院远程教育网  亚太财经与发展学院
    联系电话:021-69768000-68069(内容)68246(合作/广告)68247(用户/社区)  工作时间:8:30-16:30  webmaster@esnai.cn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沪B2-20100028 沪ICP备05013522号

    沪公网安备 3101180200100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