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待费与会议费混淆的税收风险?
实务工作中,税务机关对于招待费和会议费的稽查非常严格,因为招待费混入会议费后可以不挤占限额,同时在营改增后,还可以抵扣增值税进项。
所以营改增后,对于招待费和会议费的稽查更为严格。
现在就一起看一下
招待费和会议费有什么样的区别
在实务中又应该
怎样来规避其中的风险
针对上述问题
我们一起来看下面案例
该企业税务总监回复的最后一句话中,着重强调的是吃饭并不是会议。
收到企业税务总监回复后
税务机关的检查组给出了一个结论
结论具体内容是什么
下面我们一起看一下
从检查组的结论可以看出,会议费列支不能简单的凭着餐费发票或其他会议费的发票在所得税前列支,而是需要相关发票配合其他证据形成完整的证据链,才可以在企业所得税前去列支会议费。
在实务工作中列支会议费,就必须去做好一个充分的完整的证据链,除了纸质证据以外,还有什么是最好的证据呢?
其实最好的证据就是照片,照片在生活中必不可少而且获得特别方便,拿起手机就可以拍照。
所以在准备一些纸质材料的基础上,再把企业开会时的照片保留下来,这样就形成了一个完整的证据链,在实务中税务机关也非常好确认我们的会议真实性。
另外强调一点,很多企业,到酒店举办会议时一般会产生会议费、餐费、还有住宿费,三种费用。
三种费用虽然是企业进行会议时发生的但向酒店索取发票时,有些企业却只想开具会议费发票,因为这样既可以不挤占企业招待费的限额,又可以全额抵扣增值税,(餐费是不能抵扣增值税进项)。
这里需要明确无论是酒店方开具发票是客户方索取发票的均不能将这三项内容混在一起开同一张发票。
企业可以将会议费、餐费及住宿费全部在企业所得税前列支到会议费里,但是餐费是不能抵扣增值税的,所以必须分开进行开具发票。
因为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16号规定可以明确,发票开具的内容必须和实际业务真实相符,举办会议发生三种费用,就必须按照三种费用来进行开具发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