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员执业行为自律惩戒办法》会给评估业带来什么?
5月24日,在中评协微信发布了《中国资产评估协会会员执业行为自律惩戒办法》(以下简称《2018办法》),25日中评协官网也予以了发布,从6月1日开始实行。25日,在中评协官网和微信发布了《<中国资产评估协会会员执业行为自律惩戒办法>修订有关情况》(以下简称 《修订情况》)。到27日,两篇文章合计的点击为6000次出头(详如下表),显然还没有达到协会会员人人点击的传播程度。
本次的《2018办法》是在2005年的《资产评估执业行为自律惩戒办法(试行)》(以下简称《2005办法》)基础上修订的。《2005办法》从2006年1月1日开始试行,一直试行了12年半。
12年多过去了。《2018办法》5786字,比《2005办法》的4699字多出了1000多字。这些字主要多在了更细化的自律规定、更有操作性的规定。
比如就自律惩戒措施:《2018办法》要比《2005办法》严格,比如对评估机构有了取消会员资格。措施也增加了严重警告,将"行业内通报批评"修改为“通报批评”。
《2018办法》第三十条规定“中评协理事会设立惩戒委员会,负责资产评估行业自律惩戒的实施。中评协惩戒委员会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中评协秘书处,承担惩戒委员会日常工作”。这明确表达了要把自律惩戒常态化的态度。这是《2005办法》没有的。在“第五章 自律惩戒组织和实施”中,也更强调合规和程序。
《2005办法》在中评协网站5年多的阅读次数为5304次;在中评协网站累计检索结果为48次,检索结果的时间跨度从2004年到2018年;在百度学术中相关结果3条,都是文件发布新闻类型的文章,并无进一步研究类的文章;在百度搜索的结果100条左右。从这检索和阅读情况看,《2005办法》的传播和执行引用次数都比较有限。
用了1年的时间,“全面梳理”、“数易其稿”“广泛征求意见”、“多次研究”,最终中评协常务理事会通过的更规范的《2018办法》又会如何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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