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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办案人员在专业技术层面上擦出火花

许义娜 / 2018-05-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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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税务稽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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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声明:本文由会说作者撰写,观点仅代表个人,不代表中国会计视野。文中部分图片来自于网络,感谢原作者。
    税务案件有着极高的技术壁垒,需要辩护律师具备打通法律与财务、税务、关务、管理的综合素质和能力,才可能将案件拉回到专业技术层面,并在该层面上与办案人员沟通、共鸣。

    税务案件有着极高的技术壁垒,需要辩护律师具备打通法律与财务、税务、关务、管理的综合素质和能力,才可能将案件拉回到专业技术层面,并在该层面上与办案人员沟通、共鸣。

    下午所里的风控打电话来,说是盈科天津分所的一位律师有虚开犯罪的问题找我咨询,要我的电话号码。这当然没问题,我经常电话、微信回答回复全国各地的税务犯罪、税务争议咨询,接着天津分所的历律师就打电话过来了。

    原来历律师的同学在北方某市检察院工作,院里正在审查起诉一虚开增值专用发票案,检察官吃不准,上网查阅相关案例,于是看到了我写的一篇文章里有经办的相同案例。该案,我是从侦查阶段代理的,经过专业沟通,出具法律意见,最终侦查机关采信我的观点予以撤案。该检察官反复研究了我的文章,有进一步了解的需求,但担心直接问我不太方便,于是找到同学也就是我们盈科天津所的历律师,由她代为咨询了解。历律师于是带着检察官需要了解的问题和我做了深入的沟通咨询。最后,历律师说她全听明白了,转述后如果检察官还有问题,问检察官可否直接打电话给我。这当然可以了。

    我印象中,这几年全国应该有也不下10位的检察官向我咨询过他们正在审查起诉虚开、骗税、偷税案中遇到的疑惑,我是知无不言、言无不实,毫无保留。案件的当事人与我素不相识,毫无瓜葛,我的判断完全是基于案情的客观中立的判断,对于真伪不明的情况,我会提示检察官审查的重点和应查找的线索,我的意见观点都是基于自己内心的确认,既有有罪的判读,也有无罪的判读。

    我的同事张律师以前是公安,是从部队转业到公安的,他的好多战友也在公安。张律师不止一次对我说,他认识的好几个公安都向他提起盈科有位许律师很精通税务案件,他们在办理虚开、骗税的税务案件时都会上网查查许律师的文章,研究许律师的观点。

    实际上,法官的家人在税务上出问题了,也会找我的。我现在手上办理的某10多亿虚开发票案,就是当事人的家人一名法官来委托的。

    这几年办案,省内省外都有,有些案件得以有机会到警官、检察官、法官的办公室当面沟通,或者得以得到法官的主动来电沟通。很多年前,到北京办理一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当事人家属的朋友很帮忙,能够找到经侦的领导反映情况,因此家属希望我能去当面讲解案件的专业问题,他认为即使我把观点写出来留给他,其他人包括他请的律师也没办法作阐述,因为知其然不知其所以然。

    我特别印象深刻有一案,法官需要查明涉案企业的各项税负率,约我到法院,让我讲解如何计算,并要求在他的笔记本上写画。过了几日,法官打电话来问我,我计算的增值税税负率比企业自己计算的高,是不是企业少算了进项转出。哇,当时的心情太激动了,法官太了不起了,能够理解到增值税进项转出的涵义,清楚公式中每一个数据的来源和意义,完全理解了复杂的增值税税负率的计算内涵。该案涉案企业既有内销又有外销,增值税税负公式好复杂,这里我得把公式贴出来,要不,大家是无法感知得到法官是多么的勤奋和用心。

    增值税税负率={〔年度销项税额合计+免抵退货物销售额*应税货物实用税率-(年度进项税额合计-年度进项税额转出合计+年初留抵税额-年末留抵税额)〕/〔年度应税货物或劳务销售额+免抵退货物销售额〕}×100%

    同行律师来问的就更多了,隔三岔五的就有各地的律师咨询,有时一天几个律师咨询。还遇到过有律师直接就把案件材料发过了,问要辩护观点。当然更多的是在网上找我的文章,细细的揣摩,默默的研究,然后所用。时不时有律师在微信上跟我讲,办理案件用到了许律师的观点或是深受启发。今天下午我还收到一律师的微信“许律师,你好,我最近遇到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案子,在网上搜到你的文章学习,很受用。”

    税务案件,主要就是虚开增值税发票罪、骗取出口退税罪、逃税罪三种案件,不仅仅涉及刑法,还必须有深厚的民商法功底;不仅仅涉及法律,更多的还涉及税务、财务、经营管理、海关关务等实务。任何案件,查清事实是基础和关键,但税务案件的查清事实有着极高的技术壁垒,需要辩护律师具备打通法律与财务、税务、关务、管理的综合素质和能力。而这种综合素质能力的养成,除了学习理论还需要相当程度上的法律、财务、税务、经营管理实务的实践。我在10年前做律师,在做律师之前我干了18年的财务、税务、审计、企业管理工作。

    我鞭策自己勤于写作,目的有四:

    一是,归纳提升自己的逻辑能力、写作能力,毕竟,做律师需要通过文字与法庭打交道,文字永存,言语会随风而去;

    二是,希望引起公、检、法办案人员对税务案件专业性的关注和研究,使得我们今后的辩护能够与办案人员在专业技术层面上碰撞,擦出火花;

    三是,帮助提升律师办理税务犯罪案件的专业能力,我至今尚未发现市面有具有价值的税务犯罪辩护书籍;

    四是,当然也是指引税务犯罪刑案的当事人和家属,能够找到真正具备有效专业辩护能力的律师,避免落得花钱害自己害家人的悲惨境地,因为诉讼具有不可逆转性,一旦程序走完了,就算请来了神仙,基本上也是无力回天了。

    作者
    • 许义娜 许义娜律师,兼具执业注册会计师、注册税务师、金融经济师资格,复合型专业税务律师,现执业于国内最大型律师事务所北京市盈科(广州)律师事务所。致力于法律与财税融合,跨界追求极致,技术驱动司法,专注于:税务争议解决、税务行政复议诉讼、涉税刑案辩护、经济刑案辩护、重大交易税务规划、重大疑难民商案件诉讼、司法会计鉴定意见质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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