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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改委降油价,为什么降的是75块?增值税的奥妙之处

王越 / 2018-05-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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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税法解读
  • 税务杂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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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声明:本文由会说作者撰写,观点仅代表个人,不代表中国会计视野。文中部分图片来自于网络,感谢原作者。
    此前写就青山写过篇文章,摘录如下:增值税降税传达的意思更多是惠民,而非惠企。

    根据3月28日国务院常务会议精神,4月4日财政部印发《关于调整增值税税率的通知》(财税[2018]32号),自5月1日起降低部分行业和货物增值税税率,其中成品油增值税税率由17%降低至16%。据此,国内汽、柴油最高零售价格每吨分别降低75元和65元,自2018年4月30日24时起执行。调整后,各省(区、市)和中心城市汽、柴油最高零售价格见附表。

    解读:1、此前写就青山写过篇文章,摘录如下:增值税降税传达的意思更多是惠民,而非惠企,比如甲企业、乙企业、丙个人,甲销售给乙企业含税价117块,乙销售给丙个人为234块,甲毛利为100,乙毛利为100,丙个人不能抵扣,掏234块钱,而其中含的税恰好为34块,甲和乙各替丙交了17块。自已各拿100块。

    减税的本意是改变价格,传导到丙个人,甲卖给乙116块,乙卖给丙232块,丙少掏2块钱,恰好是200块的1%,这就是营改增减税的本意,中国第一大税种即增值税,对于纳税人价外税,对于消费者个人实际上就是个价内税,少负担一点,实际支配收入就多点,居民收入就能增加一块。

    但如果乙仍坚持卖234,甲仍坚持卖117,则丙付的234块中除以1.16后为201.72元,丙增加的1.72元则是甲和乙的获利增加之和,显然要小于2块钱,原因是甲和乙交的税多了0.28元,你看不降价的话,老百姓得不到实惠的同时,甲和乙利润只增加1.72,国家拿走0.28元,但如果让老百姓得实惠,则老百姓可增加2块钱。

    因此为什么要反垄断?只有市场充分竟争了,价格传导机制才健全,因此我们一方面提出建设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一方面主打降税牌,将税率下降的好处通过价格竟争传导到最终消费者,实现藏富于民,启动内需的目的。

    2、当时担心的就是垄断企业,为维持超额垄断利润不降价,当然这是教科书式的理论,在中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系下,作为三桶油为主的国企还要强调充当国家战略执行者的角色,顺应国务院降税的要求,将降税的好处向广大消费者递延,

    我看了一下附表,挑了四个地方算了一下。

    A:5月1号后北京零售价为8805元,为含税价格,推算降价前含税价格8805+75=8880元,应当降价8880除以1.17*1%=75.90元。

    B:5月1号后江苏零售价为8825元,为含税价格,推算降价前含税价格8825+75=8900元,应当降价8900除以1.17*1%=76.07元。

    C:5月1号后新疆零售价为8550元,为含税价格,推算降价前含税价格8550+75=8625元,应当降价8880除以1.17*1%=73.72元。

    D:5月1号后东三省、天津河北零售价为8770元,为含税价格,推算降价前含税价格8770+75=8845元,应当降价8845除以1.17*1%=75.60元。 

    3、这么算下来,估计平均值就在75左右。

    4、三桶油这样降税,确实符合国务院的本意,通过降税让减少的税留在老百姓的手里,增加可支配收入,才会启动进一步的内需。

    5、房地产这行业降价了吗?一声叹息!是否从另一个层面得出结论,房地产的价格其实是扭曲的,究其根源在于房地产的半公共产品的属性已经被扭曲为保值增值的价值符号呢,当成为价值符号的时候,与实体经济正好形成反差,实体经济不好就去炒房。

    王越

    作者
    • 王越 飘离税局的税收爱好者。
      微信公众号:写就青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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