降税只有传导到消费者个人才是真正的降税,上游争来争去意义不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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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值税降税传达的意思更多是惠民,而非惠企
增值税降税传达的意思更多是惠民,而非惠企。
比如甲企业、乙企业、丙个人,甲销售给乙企业含税价117块,乙销售给丙个人为234块,甲毛利为100,乙毛利为100,丙个人不能抵扣,掏234块钱,而其中含的税恰好为34块,甲和乙各替丙交了17块。自已各拿100块。
减税的本意是改变价格,传导到丙个人,甲卖给乙116块,乙卖给丙232块,丙少掏2块钱,恰好是200块的1%,这就是营改增减税的本意,中国第一大税种即增值税,对于纳税人是价外税,对于消费者个人实际上就是个价内税,少负担一点,实际支配收入就多点,居民收入就能增加一块。
但如果乙仍坚持卖234,甲仍坚持卖117,则丙付的234块中除以1.16后为201.72元,丙增加的1.72元则是甲和乙的获利增加之和,显然要小于2块钱,原因是甲和乙交的税多了0.28元,你看不降价的话,老百姓得不到实惠的同时,甲和乙利润只增加1.72,国家拿走0.28元,但如果让老百姓得实惠,则老百姓可增加2块钱。
因此为什么要反垄断?只有市场充分竟争了,价格传导机制才健全,因此我们一方面提出建设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一方面主打降税牌,将税率下降的好处通过价格竟争传导到最终消费者,实现藏富于民,启动内需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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