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化增值税改革的措施,达到你的预期了吗?--点评增值税改革的三项措施
本文导读
增值税方案调整,5月1日施行:①税率降低,17%降至16%,11%降至10%;②统一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标准,年销售额500万,一定期限内允许已登记为一般纳税人的企业转登记为小规模纳税人;③对装备制造等先进制造业、研发等现代服务业符合条件的企业和电网企业在一定时期内未抵扣完的进项税予以一次性退还。
3月28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其中一项议题是,确定深化增值税改革的措施,进一步减轻市场主体税负。
点评:本次针对增值税的改革应该说是在意料之中,从国际环境看,美国特朗普政府大规模降税,已经引起了中国的高度重视。从国情看,为企业减轻税负一直是税改的主旋律。增值税是涉及面最广,企业税负痛苦指数最高的税种,在全面实行营改增两年后,对增值税做一些变革再正常不过了。
会议决定:
(1)从2018年5月1日起,一是将制造业等行业增值税税率从17%降至16%,将交通运输、建筑、基础电信服务等行业及农产品等货物的增值税税率从11%降至10%,预计全年可减税2400亿元。
点评:说实话,因为之前有增值税三档变两档的传言,我对增值税降税率的预期原本是,17%降至11%,保留11%与6%两档税率。
结果出来了,增值税没有想象中的大降,17%与11%两档税率各降了一个百分点,6%这档税率保持不变,增值税依旧还是维持三档税率。不过这也可以理解,增值税是税收的大头,国家要考虑到财政收入的安全,增值税降税小步多次可能更为稳健。我预计,增值税降税率还会有续集。
有个细节值得企业琢磨,降税率“从2018年5月1日起”执行,企业完全有时间可以利用这一段时间差做好税收筹划。
(2)统一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标准。将工业企业和商业企业小规模纳税人的年销售额标准由50万元和80万元上调至500万元,并在一定期限内允许已登记为一般纳税人的企业转登记为小规模纳税人,让更多企业享受按较低征收率计税的优惠。
点评:“小规模纳税人的年销售额标准由50万元和80万元上调至500万元”,本身并无多少新意。实际上税务早就已经这么操作了,这次算是在规则层面正式明确。
倒是“一定期限内允许已登记为一般纳税人的企业转登记为小规模纳税人”是全新举措。以往小规模纳税人转一般纳税人是不可逆的选择。这次的新规定有两个利好:一是让主动选择成为一般纳税人的小企业有了后悔的机会,可以重新选择成为小规模纳税人;二是经营规模萎缩的企业有了再次享受按较低征收率计税的优惠。
有一个细节要注意,“允许已登记为一般纳税人的企业转登记为小规模纳税人”只是临时性的政策,只在“一定期限内”适用,有这方面的考虑的小微企业应从速办理。
(3)对装备制造等先进制造业、研发等现代服务业符合条件的企业和电网企业在一定时期内未抵扣完的进项税额予以一次性退还。
点评:本条新政应够该说体现了政府足够的诚意,这等于是政府直接给企业返税。出台这一新政主要是考虑到装备制造等先进制造业、研发等现代服务业、电网企业存在大量进项税留存的问题,现在好了,留抵的进项税企业可以当做资金盘算了。
实施上述三项措施,全年预计将减轻市场主体税负超过4000亿元,内外资企业都将同等受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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