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行费抵扣的最新规定你知道吗?
本次孟老师给大家分享课程是通行费抵扣有哪些新变化?
从2018年开始,通行费抵扣较以往相比发生了很大的变化,关于抵扣凭证也有很大的区别。你知道这些区别是什么吗?跟着孟老师一起做一个梳理吧!
首先看一下相关的政策规定:
这里需要明确的是,新的抵扣方式是从2018年1月1日开始执行的。通行费分为道路、桥和闸三个方面而三者的抵扣方式是有区别的
首先我们先看关于道路通行费的相关具体规定:
从文件第一条中就可以看出抵扣凭证较之前有很大变化,原来营改增以后的抵扣凭证,是凭通行费发票(即我们领取到的小票)就可以进行抵扣,该发票的正中间盖有写着“国税局监制”字样的监制章。
可是从18年1月1日开始,抵扣凭证上要求的却是电子普通发票,即大家都见过并且非常熟悉电子普通发票,而且发票上必须注明增值税额后才能抵扣进项税额。
接下来看一下道路通行费中
关于高速公路通行费
以及一级二级公路通行费
的详细规定
从以上规定可以看出虽然现在有新的政策规定,但是新政策还是给了具体的过渡时间。
接下来再看一下道路通行费第二条的规定
这里规定的时间是在2018年1月1日以后,支付的桥,闸通行费,依旧按原抵扣规定及抵扣凭证进行抵扣增值税进项。
这里提到的“通行费发票”并不是刚刚所说的“电子普通发票”,还是按原来的方式进行处理,没有变化。
那是不是取得电子普通发票就能抵扣增值税进项呢?
关于这个问题,交通运输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收费公路通行费增值税电子普同发票开具等有关事项的公告,有详细说明,下面我们一起来看看该文件内容。
根据交通运输部和国家税务总局【2017年66号文】公告明确指出:
即使取得电子普通发票也不一定能抵扣增值税进项,分为征税发票和不征税发票2种情况,且抵扣方式也是不同的。
首先我们都知道通行费目前主要有ETC和现付两种收取方式,而ETC又可分为预付充值后取得发票与实际消费后取得发票两种情况。
全国南北方ETC收费方式均有所差异,比如辽宁的ETC采用实际消费方式,即过一次就用信用缴费卡刷一次;而其他大部分地区,比如南方则采取预付充值的方式。
通行费中除了ETC还有没有办理ETC的可以采取现付方式,【2017年66号公告】主要讲ETC的情况,现付在这里就不过多赘述。
关于ETC付费客户,如果选择的是预付充值,客户可自行选择在充值后或实际发生通行费后索取发票。
但是如何选择呢,是不是要充值后马上就索要发票呢?
这样是不行的,因为充值以后索取的发票,是不可以抵扣增值税进项的。
下面我们来看一下为什么充值以后索取的发票,不可以抵扣增值税进项?
从这可以看出,在预付充值的时候取的发票,就是不征税发票。
如果在实际消费以后取的发票,有可能是征税发票或不征税发票
走的是正常经营性收费公路,取的是征税发票,如果走的是政府还贷性公路,由于政府需要还贷,所以开具的是不征税发票。
那这里的征税发票和不征税发票有什么区别?
区别其实很大,只有取的是征税发票,才可抵扣增值税进项税,其它的不征税发票都是不可抵扣的。
下面我们来看一下
征税发票和不征税发票该怎么区分
征税发票:发票左上角有“通行费”字样的标识,且税率栏显示的是税率或征收率。
不征税发票:发票左上角无“通行费”字样的标识,且税率栏次显示“不征税”的就是不征税发票。
所以在票面上就可以判断此发票是否可以抵扣。
那什么是现金客户呢?
现金用户指到的是高速公路入口取得的卡,在出口将卡还给工作人员,直接用现金支付的方式。这种方式依然按原有的方式缴纳通行费,并且索取票据,计算抵扣增值税进项即可。
以上就是关于实务中电子普通发票抵扣的相关问题。
接下来,孟老师带你
捋顺抵扣时间过渡的规定
以上就是孟老师给大家进行的通行费抵扣时间的规定的梳理。
既然是电子普通发票是否跟正常发票一样进行查询呢?这种发票又该如何查询呢?
拿到电子普通发票后,是不是也计算抵扣呢?还按原来的方式进行抵扣?怎么抵扣?在增值税申报时该如何申报呢?
此处比较特殊的是,通行费抵扣的电子普通发票要填到“专用发票”的相关栏次中。
接下来我们来了解怎么取得电子普通发票呢?
当ETC充值实际消费以后,才可在平台上申请生成通行费电子发票。
以上就是发票的开具流程,本节课将通行费的最新抵扣问题从2018年1月1日开始的全部内容就给大家讲解到这里,如果你还有其他疑问,可以在底部留言区给我留言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