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份重要的文件终于出台 不要说他是为了兑付特朗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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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居民境外机构投资者,从事中国境内原油期货交易取得的所得(不含实物交割所得),该项所得类型并不明确。
财税〔2018〕2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局:
为支持原油等货物期货市场对外开放,现将有关税收政策通知如下:
一、对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的,或者虽设立机构、场所但取得的所得与其所设机构、场所没有实际联系的境外机构投资者(包括境外经纪机构),从事中国境内原油期货交易取得的所得(不含实物交割所得),暂不征收企业所得税;对境外经纪机构在境外为境外投资者提供中国境内原油期货经纪业务取得的佣金所得,不属于来源于中国境内的劳务所得,不征收企业所得税。
二、自原油期货对外开放之日起,对境外个人投资者投资中国境内原油期货取得的所得,三年内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
三、经国务院批准对外开放的其他货物期货品种,按照本通知规定的税收政策执行。
四、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财政部 税务总局 证监会
2018年3月13日
中国财税浪子分析:
1、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七条规定,企业所得税法第三条所称来源于中国境内、境外的所得,按照以下原则确定:(二)提供劳务所得,按照劳务发生地确定。根据这一规定判断,境外经纪机构在境外为境外投资者提供中国境内原油期货经纪业务取得的佣金所得,其发生地在中国境外,不属于来源于中国境内的劳务所得,不征收企业所得税。
2、非居民境外机构投资者,从事中国境内原油期货交易取得的所得(不含实物交割所得),该项所得类型并不明确。目前比较恰当的处理是将其视为转让动产的所得,依据目前实施条例的规定,转让动产所得根据转让方所在地确定是否属于来源于境内所得,由于期货交易所得的转让方通常在境外,因此新文件干脆规定暂不征收企业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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