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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国地税机构整合的一点想法,天下大势!

王越 / 2018-03-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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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国地税合并
  • 机构改革
  • 税务杂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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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声明:本文由会说作者撰写,观点仅代表个人,不代表中国会计视野。文中部分图片来自于网络,感谢原作者。
    省级税务局简并后,电子税务局的推广将大大提速,统一的税制对纳税人而言无疑是个福音

    不想上几天写的文章国地税合并一语中的了,将上次文章摘录于后,下面谈谈处江湖之远的我们对国地税整合的一点建议:

    1、国地税整合后,维持中央垂直统一管理,信息科技在税务领的运用,相信将来的税务局还会进一步整合为大区的税务局,类似于美国50个州,但也就几个大区的国税局,如此趋势,显然将税务局保留于地方管理也不合时宜,特别是我党指导机构改革文件也提到,统一税制,分级财政,税制的统一,税务局机构的中央垂直管理是必然的。

    2、国税原就系中央垂直管理,而地税系省级以下垂直管理,国地税大军我估计有80万之众,全部上收中央,与互联网+税收,精简机构的要求是相悖的,因此国税维系+地税分流应当是一个不错的选择,与其将过多的人员在中央编制内消化,不如在地方编制中消化要更有效率些,2014年我辞职离开税务局,看来是对的,省的又要颠沛流离,一叹!

    3、省级税务局简并后,电子税务局的推广将大大提速,统一的税制对纳税人而言无疑是个福音,我指的是小微企业,对大企业而言可就有利有弊呢,由以前的国地税单打搞成混合双打,滋味到底如何?

    4、税局简并与税种在2020年前立法是相辅相成的,土地增值税也许真的要走入末路了,房地产税的推出也快了,这几年又将是税制学习的风起云涌之路,城市维护建设税这种纯为地方定制的税种我觉得也无必要了。

    5、历史大势,总究不可违,个人的命运在改革中沉浮,苟利国家生死以,岂因祸福避趋之,平静的面对吧,只要国家好。

    此前写的研习国地税合并的文章,主要就是下面这个文件提到的八个字,统一税制,分级财政, 中共中央关于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决定:优化党和国家机构设置和职能配置,坚持一类事项原则上由一个部门统筹、一件事情原则上由一个部门负责,加强相关机构配合联动,避免政出多门、责任不明、推诿扯皮,加强和优化政府财税职能,进一步理顺统一税制和分级财政的关系,夯实国家治理的重要基础。

    1、统一税制、分级财政,这里没有用过往的分税制的表述,依照党中央出的文件字斟句酌的惯例,似乎有些国地税合并的味道。

    2、分税制的内涵,其实不是分国税与地税,本质上是本着财权与事权相匹配的原则分财,即使在94年国地税分设之前,本质上也是分级财政的体制,包干制,分成制等,规范分级财政,国地税分设并不必要。

    3、国地税分设的前提实际上是中央税归中央,地方税归地方,不存在中央与地方共享税,目前增值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进出口税收不少分别由国地税征收,但均系共享税,归入中央的消费税、归入地方的小税种其实占的比例不大,一个以共享税为主体的税制,由国税地税分别征收,意义不大,而且易造成政策不统一,执行不一致的扰民现象。

    4、国地税分设的历史原因是94年前的税务局划入省属管理,地方违规截留财政现象严重,但经过这几十年国税垂直管理,特别是现代信息技术在政府行政领域的应用,截留中央收入基本不可能,国地税分设的历史因素基本可以消除。

    5、两套机构管理的均是税收,有重叠之嫌,目前的改革无论是深圳的部委制改革还是即将来临的中央机构改革,均是从九龙治水向混一兼管过渡,也即上文中央文件的意思,比如质监、工商、药监的合三为一的市场管理局,对生产、流通环节的全过程管控,再如保监、证监、银监的统合,对于利用金融衍生品规避管控的加以监管,下一步的很有可能的环境与国土的整合,工信与科技的整合,从国务院落实放管服的行政机制改革,重在事中事后的监管,而该监管需要统一统筹,国税地税分而治之有什么意义呢?

    6、国家税务总局不是没有看到这一点,只不过维持国地税对于总局而言无非是既得利益,哪个部委不希望自已的租金可观,以产生寻租收益?只不过大势不可违,金税三期将国税地税征管系统整合为一,国地税联合办税厅大势所趋,联合稽查已经实施,全国统一的纳税评估指标库也在搭建,走的其实均是两块牌子一套规范的路,如果国税与地税都在走同一条路,还要扛两面旗子,又有何意义呢?相信权威们看的清,否则又何必大力推导国地税合作,合作与合并也许只是第一步与第二步的关系。

    7、国税地税合并,也并不意味着国税局与地税局人员并到一处去,合成一块牌子,作为专业职能机构,随着信息数据技术的大规模推广,国地税并不需要这么多人,按照目前总局推的两个平台,即总局一级平台,省局二级平台,市县税务局重要性已谈不上了,我倒觉得地税可能一部分人去国税,一部分去财政的较妥,慢慢消化,将来也许我们也看不到江苏省税务局了,可能就是华东大区税务署了,千户集团实际上不就是把各地的重要税源上收到总局管理嘛,减少行政级次是改革的必由之路。

    8、我个人揣测,国地税合并,是大势所趋,因为我国是中央集权国家,单独成立个地税局,由地方立法,收地方税种,不太可行,因为中央文件说了,统一税制,分级财政,税务局一个,税制一个,收上来后分分。

    王越

    作者
    • 王越 飘离税局的税收爱好者。
      微信公众号:写就青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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