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置首页 入收藏 English 可做什么 帮助 | XBRL中国 会计准则委员会

买购物卡,到底收不收发票?

蓝敏 / 2017-12-12
文字 正常
  • 标签:
  • 购物卡
  • 发票相关
  •  
  • 声明:本文由会说作者撰写,观点仅代表个人,不代表中国会计视野。文中部分图片来自于网络,感谢原作者。
    如果你收了“预付卡”发票,就说明买的是预付卡,即储值卡,只代表“钱”,不代开“物”,所以,入账也只能放在“预付账款”之类的税目,这种发票无法直接入损益。

    昨天的推文讲到买购物卡送礼时,对方既可以开发票,也可以不开,而我们最好是要求其不开,因为那个预付卡的发票,有还不如没有。

    有读留言:按总局53号公告,不是说得开预付卡发票吗?怎么是可开可不开?这是不是太不严谨了?

    今天就再讲一下,买购物卡,到底收什么发票?

    如果你收了“预付卡”发票,就说明买的是预付卡,即储值卡,只代表“钱”,不代开“物”,所以,入账也只能放在“预付账款”之类的税目,这种发票无法直接入损益。

    如果将来把卡发给员工,做真账的话,依然要入“应付职工薪酬”;把卡送给甲方,做真账的话,依然要入“销售费用”之类的税目,有没有那个预付卡发票,都一样。

    按发票管理的一般性政策,有增值税税收入,必须开增值税发票。没有发生应税收入,一律不准开发票。

    商场在销售预付卡时,只是预收款行为,没有销售货物行为发生,甚至没有销售产品的名称、数量、单价等。

    此时,不能直接开销售了某些商品的发票。比如:办公用品、劳保用品之类。其关键原因就是:“不存在这样的销售行为”。开了销售某些商品的发票,就是虚开。没有查到只能算侥幸。

    个别企业买购物卡,就是希望借此隐蔽一些不宜见人的开支,希望以这些办公用品、劳保用品发票来走账,列支这些支出。注意,风险不仅仅是虚列上述支出,还有“虚开发票”。

    一直以来,政策就是如此:商场不能开增值税发票,购卡方也不能收发票。直接以资金凭证入账,挂“预付账款”。

    但税务总局2016年53号公告却来了石破天惊的规定:

    对于预付卡,售卡方“不缴纳增值税。售卡方可按照本公告第九条的规定,向购卡人、充值人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其第九条的规定是什么呢?

    是增加了一类发票:“未发生销售行为的不征税项目”,让开这个票。

    这是一个创新的规定,一种不征税的发票。

    但这个53号公告只是规定:售卡方“可”开票,并没有规定必须开票。这就是问题的关键。

    所以,结果就是:售卡方开不开发票,都是合法的。不开本来就是合法的,开也得到了53号公告的授权。

    所以的我结论和意见是:

    1、售卡方,不能开销售具体商品或服务的发票;

    2、售卡方,可开可不开预付卡发票。

    3、取得预付卡发票,与没有发票效果基本一样。这种发票还会直接把购买购物卡一事证明出来。

    4、 如果取得了这个发票,未来持卡消费时,有取得发票的麻烦。

    蓝敏

    作者
    • 蓝敏 税海游子,视野版主,税务咨询师、讲师。著有《税务游戏的经营规则》、《税务稽查应对与维权》、《手把手教你做优秀税务会计》
      微信公众号:蓝敏说税
    热门作者
    • 吾税老师 兼职培训师、总局大比武纳服类第一名
    • 丁坤 注册税务师,省企业所得税人才库、反避税人才库成员...
    • 范晓东 中欧商学院、高顿商学院讲师;财务第一教室高级讲师...
    • 尹成彦 原注册会计视野网创始成员、站长; 中国会计视野创...
    热门文章查看更多>
    视野官方微信公众号
    扫描二维码,订阅视野微信,
    每日获取最新会计资讯
    视野官方APP免费下载
    会计资讯、财经法规快查、
    会计视野论坛三大APP
    订阅视野周刊
    每周十分钟,尽知行业事
    立即订阅
    阅读平台上看视野
    网易云阅读
    鲜果 Zaker
    上海国家会计学院旗下更多网站:学院主页  上海国家会计学院远程教育网  亚太财经与发展学院
    联系电话:021-69768000-68069(内容)68246(合作/广告)68247(用户/社区)  工作时间:8:30-16:30  webmaster@esnai.cn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沪B2-20100028 沪ICP备05013522号

    沪公网安备 3101180200100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