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置首页 入收藏 English 可做什么 帮助 | XBRL中国 会计准则委员会

学习租赁准则004:准则适用范围

王骏 / 2017-11-08
文字 正常
  • 标签:
  • 租赁
  • 会计准则
  • 会计技术
  •  
  • 声明:本文由会说作者撰写,观点仅代表个人,不代表中国会计视野。文中部分图片来自于网络,感谢原作者。
    IFRS16号租赁准则适用范围:所有的租赁合同,包括转租赁中的使用权资产租赁。转租赁是在原租赁继续有效的情况下,原承租人将标的资产转租给第三方的交易。

    学习租赁准则004:准则适用范围

    IFRS16号租赁准则适用范围:所有的租赁合同,包括转租赁中的使用权资产租赁。转租赁是在原租赁继续有效的情况下,原承租人将标的资产转租给第三方的交易。此时,原出租人与原承租人的租赁继续存在,原承租人转化为中间出租人。

    但是,16号租赁准则不适用于以下的项目

    第一、矿产资源租赁;

    第二、生物资产租赁;适用国际会计准则第41号——农业。我国的生物资产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第5号——生物资产)暂时不涉及生物资产的租赁。

    第三、特需服务安排;适用国际财务报告解释公告第12号——特许服务安排。

    第四、客户合同中的知识产权许可;适用IFRS15号——客户合同收入。中国的14号收入准则也有规定,具体可以参看该准则第36条和第37条的规定,确定其属于在一定时段内履行还是在某一时点履行。

    第五、许可使用协议。适用国际会计准则第38号——无形资产。诸如电影、录像、剧本、文稿、专利、版权等项目的权利。除此之外的其他项目可以选择使用租赁准则,但不作为强制要求。

    王骏

    作者
    • 王骏 中翰中国税务集团秘书长、北京中翰联合税务师事务所合伙人。长期从事税务咨询、税务诊断和税务培训工作。熟悉税法和会计准则,曾经担任多家企业、事业单位常年税务顾问,代理过多笔税企纠纷协调事宜。
      公众微信号:中国财税浪子
    热门作者
    • 吾税老师 兼职培训师、总局大比武纳服类第一名
    • 丁坤 注册税务师,省企业所得税人才库、反避税人才库成员...
    • 范晓东 中欧商学院、高顿商学院讲师;财务第一教室高级讲师...
    • 尹成彦 原注册会计视野网创始成员、站长; 中国会计视野创...
    热门文章查看更多>
    视野官方微信公众号
    扫描二维码,订阅视野微信,
    每日获取最新会计资讯
    视野官方APP免费下载
    会计资讯、财经法规快查、
    会计视野论坛三大APP
    订阅视野周刊
    每周十分钟,尽知行业事
    立即订阅
    阅读平台上看视野
    网易云阅读
    鲜果 Zaker
    上海国家会计学院旗下更多网站:学院主页  上海国家会计学院远程教育网  亚太财经与发展学院
    联系电话:021-69768000-68069(内容)68246(合作/广告)68247(用户/社区)  工作时间:8:30-16:30  webmaster@esnai.cn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沪B2-20100028 沪ICP备05013522号

    沪公网安备 3101180200100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