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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处交社保无工资,一处不交社保有工资,个税咋办啊

王越 / 2017-09-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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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工资
  • 个税
  • 税法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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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声明:本文由会说作者撰写,观点仅代表个人,不代表中国会计视野。文中部分图片来自于网络,感谢原作者。
    该员工符合自行申报的条件,建议选择在外单位自行申报,这样合并申报后,不仅原在甲单位自已支付的社会保险可以合并到外单位支付的工资中扣除,而且也方便从外单位主管地税局处退回税款。

    请问老师,甲公司有个员工不在我单位开工资,社保在我单位缴纳,外派到另一公司上班,有什么风险吗,外单位存在问题吗?

    1、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个人所得税自行纳税申报办法(试行)》的通知(国税发〔2006〕162号 第二条凡依据个人所得税法负有纳税义务的纳税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按照本办法的规定办理纳税申报:

    (二)从中国境内两处或者两处以上取得工资、薪金所得的;

    两处或者两处以上取得工资、薪金所得的,选择并固定向其中一处单位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

    上述表明员工是可以在两处以上单位任职的。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非居民企业派遣人员在中国境内提供劳务征收企业所得税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3年第19号 非居民企业(以下统称“派遣企业”)派遣人员在中国境内提供劳务,如果派遣企业对被派遣人员工作结果承担部分或全部责任和风险,通常考核评估被派遣人员的工作业绩,应视为派遣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提供劳务;如果派遣企业属于税收协定缔约对方企业,且提供劳务的机构、场所具有相对的固定性和持久性,该机构、场所构成在中国境内设立的常设机构。

    在做出上述判断时,应结合下列因素予以确定:派遣企业负担的被派遣人员的工资、薪金未全额在中国缴纳个人所得税;

    这个文件同样可以表明非居民企业的员工也是可以取得来自于派遣企业与接收企业的两处以上所得的。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工资薪金和职工福利费等支出税前扣除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34号企业接受外部劳务派遣用工所实际发生的费用,应分两种情况按规定在税前扣除:按照协议(合同)约定直接支付给劳务派遣公司的费用,应作为劳务费支出;直接支付给员工个人的费用,应作为工资薪金支出和职工福利费支出。

    比如甲企业接受某劳务派遣公司外派员工,这些外派员工不仅可以获得所在劳务派遣公司支付的工资(从劳务派遣公司收到的甲公司款项中支付),也可以直接获得甲企业支付给个人的工资福利。

    2、个人所得税的工资包括什么呢?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6〕10号企事业单位按照国家或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的缴费比例或办法实际缴付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和失业保险费,免征个人所得税;企事业单位和个人超过规定的比例和标准缴付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和失业保险费,应将超过部分并入个人当期的工资、薪金收入,计征个人所得税。

    那么这个表述明显表明单位缴付的社会保险费是属于工资薪金所得的,只不过给予了符合规定免征个税的优惠政策。

    因此在甲单位缴纳社会保险,在外单位领取工资,就是在两处取得工资薪金所得,分别由两处单位扣缴个人所得税,但由于在甲单位扣缴时由于单位支付的社会保险免税,不需要扣缴,而个人支付的部分又没有所得可以扣除,而在外单位取得的工资在扣缴时却不可以扣缴在甲单位自已支付的社会保险,导致这个员工个税被扣多了。

    不过没有关系,该员工符合自行申报的条件,建议选择在外单位自行申报,这样合并申报后,不仅原在甲单位自已支付的社会保险可以合并到外单位支付的工资中扣除,而且也方便从外单位主管地税局处退回税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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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王越 飘离税局的税收爱好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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