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RS快讯|OECD正式公布全球税务透明不合规国家黑名单
去年在杭州召开的g20峰会上,二十国集团领导人向oecd一个叫全球税务论坛,英文名全称叫 “the global forum on transparency and exchange of information for tax purposes”的机构下了指示,要求其识别出那些在执行“基于请求的税收信息交换(exchange of information on request, eoir)”(例如双边专项税收情报交换)和“税收信息自动交换(automatic exchsnger of information, aeoi)" (例如crs和beps)两套全球税收透明国际准则方面力度还很不够的国家和地区,并在2017年7月g20在德国汉堡的峰会上向二十国集团领导人提交不合规国家名单,并商议反制措施。
【入选黑名单的标准】
按照oecd的部署安排,要想不被列入“不合作司法管辖区”黑名单,必须要达到下面三条标准中的两条,这三条标准分别是:
1. 至少在eoir基于请求的税收信息交换上,该国家或地区的评级是“大体合规”(largely pliant)。这里说一下,oecd所设定的评级标准一共有四级,分别是“合规”(pliant), “大体合规”(largely pliant), "部分合规“(partially pliant), 和"不合规”(non-pliant)。 对于大多数已经与其他国家签订双边税收协定或者税收情报交换协定的国家来说,这一条一般是比较容易达到的。
2. 承诺实施aeoi涉税信息自动交换,并最迟在2018年开展第一次aeoi下的信息自动交换。 目前有100个国家承诺实施crs,因此这一百个国家(几乎包括所有的离岸避税中心)可以轻松达到这一条要求。
3. 加入《多边征税互助共约》或者已经建立了广泛的eoir和aeoi税收情报交换网络。例如香港,尽管没有加入《多边征管互助公约》,但是通过多边机制与好几十个国家和地区开展crs下的信息交换,那也是符合这一条要求的。
【税务透明合规名单】
经过oecd税务中心官员们近一年的“辛苦游说”和“连哄带诈”,以及在全球税务论坛上各国之间的“激烈互撕”(具体互撕的程序这里不再讨论,感兴趣的朋友可以自行在oecd官网查找详细的法规流程),终于在2017年6月28号,oecd正式公布了全球税务论坛各国税收情报交换之合规问题的最后结果,让世界人民大跌眼镜的是,全世界只有一个国家被评为了不合规,那就是特立尼达和多巴哥。具体名单请见下表:

有关合规名单的详细解释,请参见oecd发布的《brief on the state of playon the international tax transparency standardsjune 2017》
【科林观察】
该黑名单一出即引起世界舆论一片哗然,都认为oecd明显是借着g20的东风拿着黑名单吓唬人,最终胡乱搞出来一个名单不了了之。在oecd眼里,只要听话,勉强满足三条中的两条要求,即可以获得”通关卡“,这就让一些在全球税务透明制度建设上浮于表面的国家很容易蒙混过关。
不过科林倒是有一点不同的看法,尽管oecd的黑名单口子是松了点,但是你要想什么crs啊, beps下的cbc啊, 这些都是前无古人后无来者的全新全球反避税制度,在一年多一点的时间内,能把世界主要国家和几乎全世界所有的离岸金融中心都集中在这样一个新的机制下面,紧密团结在oecd为核心的反避税大队伍周围,并且不断在推进和实际落地新的反避税规则,这本身已经是很了不起的里程碑了。
税收情报涉及国家主权,这种集合全球所有国家的超多边协调机制,oecd没有一定的政治智慧和“小聪明”,是很难取得这么可喜的成绩的。在这种局面下,再列出一大批黑名单出来,联合g20一起来制裁他们,显然是不合时宜的。未出兵,先斩将,于军不利嘛。当然科林个人估计,oecd更大的算盘应该还在后头,开好了crs的头,后面再去推企业受益所有人信息的登记和跨国自动交换制度自然也就容易很多。至于列谁为黑名单,那就到时候再说咯,今年只列一个国家到黑名单,哪天crs和bo的信息交换实施遇到阻碍了,再把不听话的国家加进去就好了嘛。















阅读平台上看视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