贾跃亭12亿资产被冻结,公司形态设计惹的祸?
今年的乐视,主动也好,被动也罢,始终没能离得了头条。这不,招行发起的财产保全申请又一次将贾跃亭推到了风口浪尖。事实上,被冻结的资产与上市公司乐视网并没有直接关系,有间接关系的是乐视控制的部分股权和分红。如果上市公司相对独立,其实不见得对上市公司有实质性的影响,问题是,前期的乐视网总是与乐视系和贾跃亭紧密地绑定在一起,如今再说割裂关系太难,这次贾跃亭辞去乐视网董事长一职,大概很大的因素就是给大众的表态。
职业经理人制度,或者说管理权与所有权分离在中国私企其实并不是那么好使,万科的股权之争多少可以看到职业经理人的尴尬,而投资人在完成收购后与创始人撕破脸的事件也不断发生。更普遍的情况是,创始人同时是企业的最高管理者,企业有非常明显的创始人的烙印,同时衍生的常常就是企业与创始人之间在经济利益上的公私不分。这对企业创人人而言,其实是个隐患,所以才有很多企业在破产后,创始人也深陷债务泥潭无法自拔。
这个问题,可以是企业理财的范畴,也可以说是个人财富管理的范畴,需要从创业之初就有所权衡和考虑。
先来看一个比较有意思的故事:相信很多财务人都听说过或者读过《富爸爸穷爸爸》这本书,作者罗伯特最初只是一名不见经传的小培训师,《富爸爸穷爸爸》畅销后,他成立了多家公司主要提供培训服务和理财咨询服务,期间为了进行课程推广,他与另一家公司签署了合作协议。不太仗义的是,罗伯特的多个公司赚得并不错,但他却舍不得支付给合作伙伴多少费用。一气之下这家公司把罗伯特告上法庭,最后法院的裁决要求罗伯特的公司赔偿2300万美元。或者是有意为之,在他的所有公司里,偏偏是这家与对方签订合同的公司账面合计只有400万资产,最后罗伯特让这家公司宣告破产,顺利赖掉了这笔赔款。当然他其它的公司赚得很不错。
从道德或者情怀之类的角度评价,或者你会觉得这人人品好差,但从财产安全的角度,他却是很好地利用了法律条款保护了自己的财富。那为什么有很多企业家一旦企业破产自己也陷入债务危机呢?比如大家所熟知的刘涛的老公,再比如贾跃亭这次的资产冻结。
首先要一家公司或企业的形态。中国的公司分两种: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都是有限责任,目前没有无限责任公司,世界上几乎也没有了。中国的企业分为三种: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公司企业。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都是无限责任的。有限责任和无限责任有什么区别呢?如果分别用一词来形容,前者是公私分明,后者则是公私不分。有限责任公司,一旦钱投入进入,钱就是公司的,归公司所有,你想要拿回来?可以,卖股权,比如贾跃亭在乐视网上市后套现了大笔资金,同样,乐视网与融创的交易也是贾跃亭私人卖股权了,这个钱最后不是乐视网公司账上,按理是贾跃亭私人的。还有就是分红,将公司的利润分给股东,这个钱就从公司账上变成了个人账上的,前提是你要是个人股东。但这两种方式都涉及所得税,而且还是高额的所得税。而无限责任企业则不太一样,企业的钱还是企业的,想拿回来很简单,也不涉及所得税。
因为这个差别,创始人可能会觉得无限责任可以少交很多税更划算,却因此忽略了无限责任的风险,那就是要和企业一起承担所有账务,一旦资不抵债,债权人有权要求企业所有者用个人财产偿还。很多人就是这样被套进去的。所以,通常是轻资产低负债的企业会选择无限责任这种形式,典型的如事务所,而重资产高负债的公司因为更高的经营风险倾向于选择有限责任公司。
当然,类似风险在有限责任公司也可能存在,那就是,明明是有限责任公司,你却把它当作无限责任企业来玩。典型的是,公司与股东个人间有说不清道不明的资金往来关系,你最后没有办法证明你的财产是私人财产而跟公司没有关系,这种情况下,一旦公司出现债务问题,个人同样会承担偿还责任。
另一种导致财产风险的方式是,用私人财产或者私人信誉为公司融资做担保或抵押,比如很多老板为了给公司办贷款,把自己的房产抵押给银行,这看起来是无奈之举也是公司于危难不得已的举措,但一旦出现问题,创始人可能就真是什么都不剩下了。
经营风险无处不在,也不可能全部规避,创业者的激情和情怀是非常重要的力量,甚至有时是化险为夷的关键,但我觉得这不是不看重个人财富的借口,至少要保证当有一天风险降临,仍有安全避险之地,当然罗伯特的方式有那么无赖的味道。










阅读平台上看视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