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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文弄清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个人所得税计算与申报

李欣 / 2017-0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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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个人独资企业
  • 合伙企业
  • 税法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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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声明:本文由会说作者撰写,观点仅代表个人,不代表中国会计视野。文中部分图片来自于网络,感谢原作者。
    一是汇总计个税,选择扣费用。二是亏损可弥补,跨企业不行。三是分期先预缴,年度再汇算。四是合并先计税,申报有区别。

    受小会计们在强烈要求下(恩,凡人数了好几遍,就一个,不过我数一遍就算加上一个,数上几百遍,自然就是强烈要求了),今天就和大家一起掰掰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该如何申报缴纳个人所得税

    大家都知道,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不用申报缴纳企业所得税,《企业所得税法》第一条第二款规定: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不适用本法。翻遍《个人所得税法》、《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也没有见到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的字眼,那么为什么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应税所得应该缴纳个人所得税呢?国务院2000年时,发过一个文件《关于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征收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国发〔2000〕16号),决定,自2000年1月1日起,对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停止征收企业所得税,其投资者的生产经营所得,比照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

    这,就是缘起。

    1.谁是所得税纳税人

    “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既然是缴纳个人所得税,那当然是个人独资企业或是合伙企业啦……”小会计甲话还没说完,看着一旁的小会计们都用“钦佩”的眼光看着自己,接着嘟囔“难到又错了……”

    “恭喜你,这次终于正确了一次,”凡人顿了一下,看到小会计甲正准备雀跃起来,接着说了“终于知道这次自己又错了一次!!!简直就是‘抢答明灯,送分童子’”

    既然是缴纳个人所得税,那么纳税人肯定是个人。个人独资企业简单,投资者就是纳税义务人;而对于合伙企业则比较复杂,合伙企业所得税以每一个合伙人为纳税义务人,合伙企业合伙人是自然人的,缴纳个人所得税;合伙人是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缴纳企业所得税。

    对于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无论企业名称叫得多么响亮,企业本身都不是所得税的纳税人,他们的投资者、自然人合伙人、法人(其他组织)合伙人才是所得税的纳税人。其中,投资者、自然人合伙人比照《个人所得税法》中“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所得”项目,申报缴纳个人所得税。

    2.应纳税所得额怎么算?

    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者以全部生产经营所得为应纳税所得额。

    合伙企业按照“先分后税”的原则确定每个合伙人的应纳税所得额,包括合伙企业分配给所有合伙人的所得和企业当年留存的所得(利润)。合伙企业投资者分配企业全部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按照三个原则确定:有合伙协议约定的按约定的分配比例确定应纳税所得额;合伙协议没有约定分配比例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合伙人协商决定的分配比例确定应纳税所得额;协商不成的,按照合伙人实缴出资比例确定应纳税所得额;无法确定出资比例的,按照合伙人数量平均计算每个合伙人的应纳税所得额。合伙协议不得约定将全部利润分配给部分合伙人。

    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以下简称企业)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成本费用以及损失后的余额,作为投资者个人的生产经营所得。

    3.投资者兴办两个或两个以上企业的怎么办?

    “投资者兴办两个或两个以上企业的,个人所得税应该是分别计算吧?”小会计乙不确定地问凡人。

    “小会计甲,这个问题你怎么看?”凡人一招乾坤大挪移出手。

    “这个我知道,个人独资企业是,合伙企业不是!昨天说的我记着呢”一边翻本子一边说“投资者兴办两个或两个以上企业的,‘兴办的企业全部是个人独资性质的,分别向各企业的实际经营管理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兴办的企业中含有合伙性质的,向经常居住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一看就知道了嘛。”

    “不愧是‘明灯’。合伙企业基本正确,个人独资企业嘛,也是合并计算。”

    “又错了?这不是你昨天说的啊,我都记着呢。”

    兴办的企业全部是个人独资性质的,是合并计算,分别缴纳;兴办的企业中有合伙企业的,是合并计算,合并缴纳。具体如下:

    一是汇总计个税,选择扣费用。 投资者兴办两个或两个以上企业的,年度终了时,应汇总从所有企业取得的应纳税所得额,据此确定适用税率并计算缴纳应纳税款。依据税法规定准予扣除的个人费用,由投资者选择在其中一个企业的生产经营所得中扣除。

    二是亏损可弥补,跨企业不行。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年度亏损,允许用本企业下一年度的生产经营所得弥补,下一年度所得不足弥补的,允许逐年延续弥补,但最长不得超过5年。但是投资者兴办两个或两个以上企业的,企业的年度经营亏损不能跨企业弥补。

    三是分期先预缴,年度再汇算。投资者应纳的个人所得税税款,按年计算,分期预缴,年度终了后3个月内汇算清缴,多退少补。投资者兴办两个或两个以上企业的,应分别向企业实际经营管理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预缴税款,年度终了后3个月内汇算清缴,多退少补

    四是合并先计税,申报有区别。投资者兴办两个或两个以上企业的,年度终了后办理汇算清缴时,区别不同情况分别处理:投资者兴办的企业全部是个人独资性质的,将所有企业的经营所得合计后,按总额确定适用税率,并分别以兴办企业经营所得为基础,计算应缴税款,办理汇算清缴。投资者兴办的企业中含有合伙性质的,将所有企业的经营所得合计后,按总额确定适用税率,计算应缴税款,在依法确定的申报地点办理汇算清缴。

    (个人所得税系列之五。)

    李欣

    作者
    • 李欣 凡人说税,税与凡人。就职于安徽省安庆市地税局,从税23载,从未停止脚步。
      微信公众号:凡人小站 fanrenxiaozh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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