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会计们,新年之后一大波税事来袭你准备好了吗
一年之计在于春。随着改革的推进,新一轮“春风行动”的开展,税事也在不断地变化着,那么安徽的小会计们呢,你们是不是也准备好迎接年后的一轮接一轮的税事来袭呢?
1 今年节后有大礼,财报只需报一次
2017年春节后,安徽的小会计们终于迎来了第一份税收大礼包,从2月1日起,纳税人只需向国地税任一方报送财务会计报表及相关附列资料,受理机关一次采集、按户存储,资料就地收集存档。对于纳税人上门报送的,各办税场所都必需受理即办,不得相互推诿,致使纳税人多头跑,往返跑。而且,对于查账征收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不含定期定额征收方式管理的纳税人)、企业所得税纳税人(不含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只需报送财务会计报表年报。
2 征管改革再推进,服务升级方便您
税事之二:征管改革再推进,服务升级方便您。按照安徽省委、省政府全面深化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的重大决策部署,以及安庆市地税系统深化征管改革总体要求,安庆市地方税务局决定,自2017年2月1日起,对市区部分分局进行职能转换,整合全市地税系统办税服务厅,实行无差别、全职能、全区域服务,纳税人的各项依申请税收业务,在安庆市区的任何一个地税服务窗口(包括驻国税办税服务厅窗口)均可办理。
3 今年过节不延期,征期还是十五日
小会计们千万要记住,2017年2月份纳税申报期限仍然是15日(资源税为10日),尽管春节的七天长假连续休到2月2日,但是,对于2月份来说,纳税申报期没有遇到“连续3日以上法定休假日的”的情形,所以2017年2月的纳税申报期没有顺延哦。当然,对于“营改增”后实行按季申报增值税的小规模纳税人,不仅仅是2月份无需办理增值税纳税申报,按照《安徽省地方税纳税申报管理暂行办法》(安徽省地方税务局公告2016年第13号)第8条规定:“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缴纳的企业所得税(地税部门征收)、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费等税费,原则上实行按季申报。”对于附征的地方各税和企业所得税,也可以实行按季申报,2月份无需办理纳税申报。但是千万要记住两件事,一是要确定你的附征地方税种登记纳税申报期限是不是按“季”,如果不是,可以联系你的主管税务机关进行变更;二是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和社会保险费,仍然需要按月申报哦。
4 汇算清缴已临近,提前准备莫忘记
春节一过,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3月31日前)、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5月31日前),依次临近,这可是小会计们一年里最重要的一项工作,税务机关也会借着这两个汇缴,对2016年应纳增值税和地方各税进行一次全面的清算。2017年的汇算清缴对于四大行业的“营改增”户管尤其重要,因为这是全面“营改增”新政后第一个汇算清缴,对于“前营后增”的计税核算方式,地方税种的计税口径、计税依据的变化,以及各种涉税、涉税的新的政策要求,这些都需要小会计们一一理清,切莫随意。对于一些不清楚明白的事项,一定要早咨询早调整,对于一些备案的事项,也应按照《税收减免管理办法》的规定,不仅要及时申报,还需要注意“对符合政策规定条件的材料有留存备查的义务。纳税人在税务机关后续管理中不能提供相关印证材料的,不得继续享受税收减免,追缴已享受的减免税款,并依照税收征管法的有关规定处理。”
5 自由裁量有规则,权益维护有保障
2016年底国家税务总局发布《税务行政处罚裁量权行使规则》(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78号)已经施行一个月了。这不仅是规范税务机关行政处罚裁量权的文件,更是保护纳税人合法权益的有力武器。不仅规定了税务机关行使税务行政处罚裁量权时,应当遵循“合法、合理、公平公正、公开、程序正当、信赖保护和处罚与教育相结合”七项原则,还明确了首违纠错不罚、竞合犯择重罚、超过追责期限不再罚一般程序处罚说明制度和案例指导制度等13项适用规则,依法保障当事人的知情权、参与权和救济权等各项法定权利,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值得纳税人和小会计们好好学、用心学,充分用好税务行政处罚裁量权规则,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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