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置首页 入收藏 English 可做什么 帮助 | XBRL中国 会计准则委员会

会计的责任如何推干净 以房东不开发票为例

蓝敏 / 2016-12-09
文字 正常
  • 标签:
  • 财务风险
  • 发票相关
  • 会计技术
  •  
  • 声明:本文由会说作者撰写,观点仅代表个人,不代表中国会计视野。文中部分图片来自于网络,感谢原作者。
    例如:房东不提供发票,有多大风险?如何规避自己责任?如何认识?如何处理? 会计工作最重要是推卸责任,不会推责任的会计,不是好员工。

    会计都爱说说自己是高风险的职业,也是在公司里几头受气了岗位,实际上很大程度上是对相关风险的误解。一句话,没有明白,作会计工作,最重要的就是先把自己的责任推干净。

    会计有什么样的责任呢?我们以没有发票的房租作为案例,进行一个分析:

    例如,公司租办公室,月租金1万元,房东不肯开发票,一张收据了事,当然,更不可能答应扣个税,这件事有哪些风险?会计应该如何聪明应对?

    注意,如果案例中的房东是单位,则风险相应要小一些,因为不涉及个人所得税

    我们先要把风险和可能的风险进行一个罗列,看看这事存在哪些风险?

    1.租金的增值税、附加、房产税风险

    房东没有缴纳增值税、附加、房产税,这个风险原则上讲,是房东个人的风险,其纳税义务不在公司,公司也没有扣缴义务。所以,在增值税、附加、房产税上,公司不存在补税风险,会计也不存在风险。

    2.没取得发票的风险

    没有取得发票的行为违反了《发票管理办法》的行为,按《发票管理办法》的规定,如果因此导致对方少缴税,税务可以处以罚款。

    所以,如果房东真没有缴税(这可能性约为100%),而你没有收到发票的行为,可能面临房东少缴税1倍以下罚款。

    怎么办呢?

    办法有两个:

    一是以房东的名义,去税务机关代开发票。但这样一来就会承担不小的税负。有些税务局不核定征收,要按规定来征税,则房产税比较重。尤其是商业用房。

    这个可以写一个代开发票的请示,把税金算好,报老板批准。批准了,就没有你的事了,反正交的也是公司的钱。老板不批,就看下面的办法。

    要点是,千万不能在合同、协议、文本上,留下同意其不开票的文字。最好能够明确要求房东提供发票。房东提不提供发票是房东的事,你要不要求他提供,是你的事。尽到自己要求的义务就行了。一句话:不能有不要发票的证据,最好有索要发票的证据。

    比如,经办人员甚至领导告诉你,对方肯定不会开发票,你就必须不能同意,凡合同中的这类表述一律删掉,还要加上索要发票的表述,内部资料上则要求经办人必须提供发票等等。但是,你提出发票的要求,并不坚持见票才付款。没有取得前,你可以先付款,让发票处理于索取的过程中。

    房东、经办人员、公司领导他们都是外行,往往只重视结果,不重视合同或证据。只要钱能付得到房东手上,往往就会同意。这样一来,未来不出事则罢,出事就可以把问题推到房东、或者经办人员身上,对税务、对公司来说,相应的责任,都不在你了。

    做得更漂亮一点的,就不能在报销制度上写:“有发票才能报销”,这是自己给自己使绊,不少找咨询公司做的所谓制度,就是这么笨,根本没有用。我告诉你,制定要这样写(大意):

    报销人必须按会计要求提供发票,不然由其承担相关的责任后果。”不限制于报销必须要有票。这样,没有发票,你也可以在不违反制度的前提下,把钱付出去。

    如此一来,报销时你不得罪人,出事时你也能把责任推干净了。

    当然,入账时,不能直接以房东的收据入账,而要在收据上注明:“本收据不代替发票使用,只证明收款,责成××继续向房东索要发票”,再找××签个字。这样又规避了“以其它凭证代替发票使用”的罚款风险。

    不要怕经办人不签字,你只要给他们一个能够把钱弄出去的路子,他们肯定会同意的。

    3.个人所得税的风险

    这是真正的风险,也是难以回避的风险,只要房东不愿意给钱,就没有办法回避。

    怎么办呢?

    首先是要正确理解这一风险的后果。

    (今天太晚了,明天继续。订阅号一天只能发一次,0点前必须发布。)

    蓝敏

    作者
    • 蓝敏 税海游子,视野版主,税务咨询师、讲师。著有《税务游戏的经营规则》、《税务稽查应对与维权》、《手把手教你做优秀税务会计》
      微信公众号:蓝敏说税
    热门作者
    • 吾税老师 兼职培训师、总局大比武纳服类第一名
    • 丁坤 注册税务师,省企业所得税人才库、反避税人才库成员...
    • 范晓东 中欧商学院、高顿商学院讲师;财务第一教室高级讲师...
    • 尹成彦 原注册会计视野网创始成员、站长; 中国会计视野创...
    热门文章查看更多>
    视野官方微信公众号
    扫描二维码,订阅视野微信,
    每日获取最新会计资讯
    视野官方APP免费下载
    会计资讯、财经法规快查、
    会计视野论坛三大APP
    订阅视野周刊
    每周十分钟,尽知行业事
    立即订阅
    阅读平台上看视野
    网易云阅读
    鲜果 Zaker
    上海国家会计学院旗下更多网站:学院主页  上海国家会计学院远程教育网  亚太财经与发展学院
    联系电话:021-69768000-68069(内容)68246(合作/广告)68247(用户/社区)  工作时间:8:30-16:30  webmaster@esnai.cn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沪B2-20100028 沪ICP备05013522号

    沪公网安备 3101180200100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