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调控,与其限购不如要求提供纳税证明
这几天印度突然宣布取消大额面值纸币,引起了很多围观。印度之所以用这招,是因为很多印度人为了不申报收入纳税,把钱囤在家里。这让我想起几年之前提出的一个观点:房地产调控,不应该限购而是应该让购房者提供纳税证明。
限购是一种行政措施,不符合市场经济运行原则,也不符合简政放权的改革方向。而且限购是堵的方式,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总有人挖空心思钻空子。再者过去几轮限购的效果也很明确,压得越重反弹越厉害。所以,限购不是一种理想的房地产调控手段。
我觉得房地产调控应该用疏的方式,即要求购房者提供纳税证明,证明其合法收入能买得起房。只要收入来源合法并依法纳税,想买多少都应该敞开供应。
实际上,按照资产规模来倒推是否合理申报个税,是很多国家和地区税务机关稽核个税的常用手段。我们在其他领域有运用了这种方法,比如开着宝马去领低保的,经常会看到曝光。
有吃瓜群众可能会不淡定了。提供纳税证明?那我每月少交了1000元的个税不是要曝光了?不行!不行!!不行!!!其实吃瓜群众大可不必操这个心。这种审核只是一种分析性复核。如果你想购买价值1亿的房产,假设首付4000万,那么,你就必须提供至少4000万左右的纳税证明(按45%的税率计算),但是税务机关是不会研究你该交3999万还是4001万的,因为不符合成本效益原则。除非,发现你没有依法纳税,而转交稽查部门进行详细调查。
如果你说钱是父母给的,OK,请你提供你父母的纳税证明。
如果你说钱是干爹给的,OK,先按偶然所得缴纳20%个税;另外,税务机关可以顺便查查你干爹的水表。
如果你说钱是自己公司借的,OK,视同股东分红,请先按20%完税。
如果还有如果,OK,打蛇随棍上,只要资金提供者能证明其收入合法并已依法完税即可。
让购房者提供纳税证明,即可以疏导一部分买房需求(非法收入不敢买),也能顺道充实国库(合法收入依法补税),一举两得。重要的是这种方法符合依法治国的精神,也与国际惯例接轨。

谢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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