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云社师徒撕逼撕出的发票小知识
导 读
德云社郭德纲与曹云金的师徒撕逼已趋白热化,针对是否向师父郭德纲先生支付学费的疑问,曹云金先生提出了证据,从他母亲那找出了保存多年的发票。曹云金在自己的微博中贴出三张“学费”发票,正好借这三张发票为大家科普一下发票知识。
针对是否向师父郭德纲先生支付学费的疑问,曹云金先生提出了证据,从他母亲那找出了保存多年的发票。
曹云金在他的微博上发表了《我的涵养在愤怒之前已经用完了!》一文,文中透漏,“你以前说徒弟白吃白住不收钱,现在承认了收房租;你总是说在钱上没亏欠过任何徒弟,如今也承认了拍戏不给钱。不过你还是坚持不承认收过我学费,这就是你的不对了,感谢我老妈有个攒票据的好习惯,发票的事儿你大概是忘了,没关系,我贴给你看。”



文中曹云金先生共贴出了三张发票,发票金额分别为6000元、1000元、7000元。开票方均为“北京学明艺术团”,开票项目分别为:①艺术培训学费、杂费、材料费,计6000元;②艺术培训住宿费,计1000元;③学费、住宿费、杂费,计7000元。针对曹云金先生贴出的学费发票,正好借机科普一下相关的发票知识。
一、发票开具后盖什么章
曹云金先生贴出的学费发票盖的是财务专用章,这是适用的老规定。1993年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规定,开具发票加盖财务专用章或发票专用章。按照1993年的办法,开发票时盖“财务专用章”与“发票专用章”均可。
但要注意了,2011年2月1日起施行的《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规定,开具发票加盖发票专用章。此后不能再盖财务专用章了,开具发票只能盖发票专用章了。
遵照新规定,应尽量避免发票盖章时犯以下错误:①以盖财务专用章代替盖发票专用章;②同时盖财务专用章和发票专用章;③发票抬头错了,修改抬头后,在修改处盖发票专用章;④盖的发票专用章看不清晰;⑤发现发票专用章后不清晰,重新盖一次;⑥盖旧版的发票专用章,或同时盖新版、旧版发票专用章。注意了,出现这些问题的发票都是废票。
二、单位能否为个人代开发票
郭德纲在他的微博上发表了《天涯犹在,不诉薄凉》一文,针对“叛”徒曹云金所说的巨额学费解释说,“我当年并没有什么号称办学,在家教徒弟怎么开发票、给毕业证啊?”可见郭德纲先生有很强烈的发票意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的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转借、转让、代开发票。《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第二十六条规定:凡需向税务机关申请开具发票的单位和个人,均应提供发生购销业务,提供接受服务或者其它经营活动的书面证明,对税法规定应当缴纳税款的,税务机关应当在开具发票的同时征税。这就说明了只有税务机关才有“代开发票”的权利。
按照曹云金先生文中的意思,能否揣测为北京学明艺术团代郭德纲先生开具了发票呢?郭德纲先生似乎并不认可。如果根据曹云金先生意思做如此推测,从法规层面讲,郭德纲先生是学费的受益人,曹云金先生付学费给郭德纲先生后,而由北京学明艺术团代郭德纲先生向曹云金先生开具发票,这种做法可能是不妥的。正确做法应该是郭德纲先生到地税代开发票,同时缴纳各种税款。
如果曹云金先生的学费支付给了北京学明艺术团,北京学明艺术团聘请郭德纲先生对其施教,这样开具发票是没有问题的。
问题的关键是,到底是付学费给郭德纲先生,还是付学费给北京学明艺术团,还需要曹云金先生提供更详实的证据说明清楚,否则真伪莫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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