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置首页 入收藏 English 可做什么 帮助 | XBRL中国 会计准则委员会

税收与贞节牌坊

姚轩鸽 / 2016-04-07
文字 正常
  • 标签:
  • 税收
  • 贞洁牌坊
  • 税史勾沉
  •  
  • 声明:本文由会说作者撰写,观点仅代表个人,不代表中国会计视野。文中部分图片来自于网络,感谢原作者。
    朱元璋就在一份诏书中规定:“民间寡妇三十以前夫亡守制,五十以后不改节者,旌表门闾,除免本家差役”。

    税收原是国民购买公共产品的价款,其终极目的在于增进每个国民的福祉。但在税权缺乏基本的授予与监督机制的尴尬境遇下,税收完全可能通过征收和使用环节的异化,成为剥夺国民基本权利的恶魔与怪兽,加剧人性的扭曲与堕落。

    毋庸讳言,税收曾经是华夏大地贞节牌坊畅行,迫使成千上万传统中国社会妇女坠入无限悲惨命运的幕后推手与黑手。据学者根据《古今图书集成》所录历代“烈女”、“节妇”的统计:先秦时有7位,占总数的0.06%;秦汉有19位,占总数的0.16%;魏晋至隋唐五代有64位,占总数的0.5%;宋辽金元408年间有538位,占总数的4042%;从明初至清代康熙末年的354年间有11529位,占总数的94.83%。

    关于“烈女”、“节妇”道德观之恶,清代学者俞正燮在《妒非夫人恶德论》一文中精辟地指出:“闽风生女半不举,长大期之作烈女。婿死无端女亦亡,鸩酒在尊绳在梁。女儿贪生奈逼死,断肠幽怨填胸臆。族人欢笑女儿死,请旌藉以传姓氏。三尺华表朝树门,夜闻新鬼求还魂。”而中国最早的“烈女”、“节妇”,就是秦朝时一个叫做“清”的寡妇,她“用财自卫,不见侵犯,秦皇帝以为贞妇而客之,为筑女怀清台”。而“怀清台”,也成为中国最早的贞节牌坊。

    其实,“烈女”、“节妇”妇女道德观的愈演愈烈,贞节牌坊的大肆泛滥,源于历代统治者的物质与精神“两手抓”的奖惩手段。物质一手就是“除免本家差役”,精神一手就是“旌表门闾”,“乌头绰楔,照耀井闾”。早在西汉宣帝时,便于神爵四年(公元前58年)诏赐贞妇顺女帛,东汉时安帝则于“开初六年二月,诏赐贞妇有节义谷十斛,甄表门闾,旌显厥行”。但对“烈女”、“节妇”奖励措施最有力者应是元朝,洪武元年(1368),朱元璋就在一份诏书中规定:“民间寡妇三十以前夫亡守制,五十以后不改节者,旌表门闾,除免本家差役”。

    明朝时,武宗正德六年(1511)再次将这些奖励措施制度化:“近年山西等处不受贼污贞烈妇女已经抚按查奏者,不必再勘,仍行有司各先量支银三两,以为殡葬之资;仍于旌善亭旁,立贞烈碑,通将姓名年籍镌石,以垂久远。”而清代对“烈女”、“节妇”的物质与精神奖励又一次加大了力度,不仅京师、省府、州县,可各自修建“节孝祠”,矗立大牌坊,将被旌表的妇女题名坊上,而且,“烈女”、“节妇”死后要设位祠中,春秋致祭。同时,官府要拨付30两“坊银”,资助本家为其建贞节牌坊。更为重要的是,如果这个妇女的节烈事迹特别突出,皇帝还要亲自“御赐诗章匾额缎匹”,并将节妇烈女的名字列入正史和地方志。

    事实上,正是因为这些制度性物质与精神奖励机制与手段的不断完备,才将“节妇烈女”这种无人性、非人道的落后道德观念逐渐推至极致,也诱使千千万万的妇女,或自愿或被迫地以身殉夫。而“除免本家差役”一项,也使不少“本家”以及这些妇女的父母们,为了现实的物质利益,人性堕落,骨肉之情荡然无存,甚至威逼利诱,冷血相残,无视亲骨肉的生命与青春。史载,有王姓姑娘,其夫早亡,其父为了一尊贞洁牌坊,竟然活活将女儿饿死。

    当然,助推、诱使“烈女”、“节妇”妇女道德观畸形发展的因素,不单是物质与精神的奖惩手段,还有官员的沽名钓誉,文人的伪善吹捧,以及百姓的愚昧无知等因素。但无论如何,税收利益应是主要的助推者与有诱导者。显然,税收利益的这种诱导,既有征税环节的直接免除赋税负担,也有“用税”环节的直接给予修贞节牌坊的“坊银”,“御赐诗章匾额缎匹”,等等。

    税收与贞节牌坊

    姚轩鸽

    作者
    • 姚轩鸽 财税伦理学者、诗人,《南风窗》2010年度人物
    热门作者
    • 吾税老师 兼职培训师、总局大比武纳服类第一名
    • 丁坤 注册税务师,省企业所得税人才库、反避税人才库成员...
    • 范晓东 中欧商学院、高顿商学院讲师;财务第一教室高级讲师...
    • 尹成彦 原注册会计视野网创始成员、站长; 中国会计视野创...
    热门文章查看更多>
    视野官方微信公众号
    扫描二维码,订阅视野微信,
    每日获取最新会计资讯
    视野官方APP免费下载
    会计资讯、财经法规快查、
    会计视野论坛三大APP
    订阅视野周刊
    每周十分钟,尽知行业事
    立即订阅
    阅读平台上看视野
    网易云阅读
    鲜果 Zaker
    上海国家会计学院旗下更多网站:学院主页  上海国家会计学院远程教育网  亚太财经与发展学院
    联系电话:021-69768000-68069(内容)68246(合作/广告)68247(用户/社区)  工作时间:8:30-16:30  webmaster@esnai.cn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沪B2-20100028 沪ICP备05013522号

    沪公网安备 3101180200100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