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物卡,谁才是最大的风险赢家呢?(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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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物卡已成为当今主流,谁才是最大的风险赢家呢?购卡者?还是售卡者?
购物卡销售主要是应用于商业企业,商家为了能够提前回笼资金,促进商品销售,从而大范围的使用购物卡。相对于其他企业而言,则也流行发放购物卡作为员工福利发放。那么,在这个过程中谁才是赢家,是否都有风险呢?
销售购物卡企业和我们购买的企业都存在一定的税收风险,下面我们对购物卡销售企业与应用企业的财税风险与账务处理进行梳理。
购卡单位的财税梳理:
购卡单位在购卡时要求,售卡单位将发票开为“劳保”、“办公用品”等各种增值税发票,使得本应在“业务招待费”、“福利费”中列支的部分,却挤占利润,因为业务招待费与福利费都是限额扣除的,将发票开为办公用品等记入办公费可以全额在税前扣除,减少应纳税所得额,偷逃企业所得税。
个人所得税,由于企业购卡用途一般为发放员工福利或赠与他人两种情况。
1、单位集体购卡发给本单位职工
该项支出应记入“应付职工薪酬——职工福利费”,如购卡单位要求开具“办公用品”等名目,就可以列入“管理费用”或其他科目,则体现不出职工取得的收入,从而使单位职工逃避缴纳应纳个人所得税。或者企业没有变换品名直接记入职工福利费,但没有代扣个人所得税。
2、单位购卡作为礼品赠与他人
会计处理,此类支出列入“业务招待费”,同时,以购物卡赠与他人,单位要为对方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孟彬总结】无论是售卡单位,还是购卡单位都要合理合法合规的进行账务核算,否则带来的税务风险不可估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