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确的估价是不可能的——市盈率
通常认为股票的价值是其当期收益的一定倍数,这个倍数决定于当时的人气以及企业的性质和记录。但是,不能指望证券分析对任何给定的股票进行精确的估价。由于价值的基础太易于波动,因此即使是只能称得上基本准确的公式都无法形成。以当期收益为依据判断价值的整个思路看来都是无稽之谈,因为我们知道,当期收益是不断变化的。同时,市盈率应该是10,15,还是30,说到底完全是主观选择的问题。对所考察的股票的价值没有什么正确的衡量方法,但是我们必须对它们作出衡量。
股票的价格不是精心计算的结果,而是市场参与者反应的总体效应。股票市场是一台投票器,而不是一台称重器。变化不定的真实情况(价值)和人们不可捉摸的想象力交互作用,我们很难对股票价格作出判断。不过,我们可以通过分析发挥一些明确的作用——虽然可能只是有限的:
1、建立起一个谨慎的或投资性的股票估价原则,以区别于投机性的估价原则;
2、某个具体公司的投资活动、资本结构、收入来源、现金流量对其股价的意义;
3、可能引起变化的某些特殊因素。
在对一个股票进行评价时,平均收益必须成为一个判断的根据。除此之外,这种估价还应该得到任何可获得的有关未来的指标的支持。平均收益必须跨越不少于5年的时期,最好达到7-10年。对于任何股票,对于所采用的市盈率必须设置要给适当的上限,以使得估价保持在谨慎估价的范围之内。我建议,大约16倍于平均收益是投资性购买股票可以支付的最高价格。我不是说为股票支付16倍于平均收益以上的价格是错误的,而只是说这种价格是投机性的。如果16倍于平均收益被当作投资性购买的上限,那么一般情况下所支付的价格应该大大低于这个最大值——收益的10倍左右为宜。我们必须强调的是,平均收益和市场价格之间的合理比率并不是股票投资的唯一标准,这是一个必要条件,但不是一个充分条件。公司的财务结构、管理和前景也必须令人满意。和一般人认为的买入蓝筹股公司即为投资不一样,我认为,如果买入的价格远远高于16倍的平均收益,则也是一种投机,因为这样的价格必须要有未来的增长来支持其合理性。
关于破净股,我们需要判断企业的前景。如果企业的前景还可以,则有可能被错杀了。(准备分析一下宝钢股份)
在使用每股收益做分析时,需要注意股权稀释的问题,包括股票股利、公积金转增股本、发行新股、可转换债券转股等,把不同时期的股本需要进行调整计算(实际分析中有点工作量的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