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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懂免抵税占比 明辩税务风险

王文清 / 2015-12-02
文字 正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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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出口退税
  • 税务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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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声明:本文由会说作者撰写,观点仅代表个人,不代表中国会计视野。文中部分图片来自于网络,感谢原作者。
    免抵税额的所占比例对出口企业十分重要,如果超越正常指标人为调节比例大小,就会带来税务风险

    生产企业出口货物免抵退税中的免抵税额是计算城市建设维护税和教育费附加计税依据,它的大小直接影响到生产企业的税费负担。因此,免抵税额的所占比例对出口企业十分重要,如果超越正常指标人为调节比例大小,就会带来税务风险

    免抵税额占比的影响

    (一)出口货物内外销比例的影响

    ●内外销售收入比例按7:3

    例1:某生产企业出口健身器材征税率为17%,退税率为13%。2015年4月,该企业从国内购进原材料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的进项税额为13.6万元并已认证,出口健身器材FOB价30万元(人民币)单证与信息齐全,内销不含税收入为70万元,上期无结转的留抵进项税额。

    应纳税额=销项税额-(进项税额-免抵退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上期结转的留抵进项税额=70×17%-(13.6-1.2)=-0.5万元<0,产生留抵税额0.5万元。

    免抵退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出口货物离岸价×汇率×(出口货物适用税率-出口货物退税率)=30×(17%-13%)=1.2(万元)。

    免抵退税额=出口货物离岸价×汇率×出口货物退税率=30×13%=3.9(万元),由于留抵税额0.5万元<免抵退税额3.9万元,则应退税额为0.5万元。

    免抵税额=免抵退税额-应退税额=3.9-0.5=3.4(万元),免抵税额比例=3.4÷3.9×100%=87.17%。

    ●内外销售收入比例按3:7

    接例1:在其他数据及条件不变的前提下,调整内外销售额的比例,出口健身器材FOB价70万元(人民币)单证与信息齐全,内销不含税收入为30万元。

    应纳税额=30×17%-(13.6-2.8)=-5.7万元<0,产生留抵税额5.7万元。

    免抵退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70×(17%-13%)=2.8(万元)。

    免抵退税额=70×13%=9.1(万元),由于留抵税额5.7万元<免抵退税额9.1万元,则应退税额为5.7万元。

    免抵税额=9.1-5.7=3.4(万元),免抵税额比例=3.4÷9.1×100%=37.36%。

    从以上两种情形得知,免抵税额所占比例是随着内销收入的增大而逐步增大,直至免抵税额比例达到最高值。

    (二)出口退税率高低的影响

    ●17%全额退税

    例2:某生产企业出口健身器材的征税率为17%,出口退税率为17%。2015年4月,该企业从国内购进原材料,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的进项税额为17万元并已认证,当月出口健身器材FOB价70万元(人民币),单证与信息齐全,内销不含税收入50万元,上期无结转的留抵进项税额。

    应纳税额=50×17%-(17-0)=-8.5万元<0,产生留抵税额8.5万元。

    免抵退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70×(17%-17%)=0。

    免抵退税额=70×17%=11.9(万元),由于留抵税额8.5万元<免抵退税额11.9万元,则应退税额为8.5万元。

    免抵税额=11.9-8.5=3.4(万元),免抵税额比例=3.4÷11.9×100%=28.57%

    ●15%差额退税

    接例2,在其他数据及条件不变的前提下,调整出口退税率比例由17%下调为15%。

    应纳税额=50×17%-(17-1.4)=-7.1万元<0,产生留抵税额7.1万元。

    免抵退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70×(17%-15%)=1.4(万元)。

    免抵退税额=70×15%=10.5(万元),由于留抵税额7.1万元<免抵退税额10.5万元,则应退税额为7.1万元。

    免抵税额=10.5-7.1=3.4(万元),免抵税额比例=3.4÷10.5×100%=32.38%。

    从以上两种情形得知,免抵税额所占比例是随着征退税率之差大小变化而变化,在征税率、退税率之差越大时免抵比例将达到最高值。

    (三)出口货物增值率的影响

    ●出口货物增值率在20%时

    例3:某生产企业出口健身器材的征税率为17%,出口退税率为13%。2015年4月,该企业从国内购进原材料,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的进项税额为13.6万元并已认证,产品完工入库金额为100万元。当月出口健身器材FOB价120万元(人民币)单证与信息齐全,上期无结转的留抵进项税额。

    应纳税额=0×17%-(13.6-4.8)=-8.8万元<0,产生留抵税额8.8万元。

    免抵退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120×(17%-13%)=4.8(万元)。

    免抵退税额=120×13%=15.6(万元),由于留抵税额8.8万元<免抵退税额15.6万元,则应退税额为8.8万元。

    免抵税额=15.6-8.8=6.8(万元),免抵税额比例=6.8÷15.6×100%=43.59%。

    ●出口货物增值率在40%时

    接例3:在其他数据及条件不变的前提下,调整出口货物增值率由20%~40%,则当月出口健身器材FOB价为140万元。

    应纳税额=0×17%-(13.6-5.6)=-8万元<0,产生留抵税额8万元。

    免抵退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140×(17%-13%)=5.6(万元)。

    免抵退税额=140×13%=18.2(万元),由于留抵税额8万元<免抵退税额18.2万元,则应退税额为8万元。

    免抵税额=18.2-8=10.2(万元),免抵税额比例=10.2÷18.2×100%=56.04%。

    从以上两种情形得知,免抵税额所占比例随着产品增值率的增加而增大,直至免抵比例达到最高值。

    免抵税额占比风险预控

    (一)进项税额防止人为虚抵

    生产企业进项税额虚抵对免抵占比影响较大。因此,在实务中企业应分析进项税额对原材料、能耗等重要指标的影响,熟悉进项税额不予抵扣的各类情形,税务风险防患于未然。

    (二)内销收入不可隐瞒

    内销隐瞒收入,增大进项税的留抵税额会导致免抵比例下降。对此,企业应综合分析产品单位增值率,合理测算产品理论税负,排除正常指标对企业税负带来的不利影响。

    (三)企业自觉维护税法遵从度

    生产企业要了解出口退税政策带来的利好,注意违规操作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认识发生隐瞒收入、进项虚抵和虚报出口等情形带来的严重后果,从而提高自身的税法遵从度。

    王文清

    作者
    • 王文清 工商管理硕士、高级经济师、高级会计师,税务总局扬州税务干部学院教授,山东国税12366坐席专家、山东国税系统出口退税兼职教师人才库成员、税务总局培训中心兼职教师人才库成员。中国税网(中国税务报)税收政策特约撰稿人。
      微博:出口退税文清工作室
      微信公众号:出口退shui文清工作室(wwq25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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