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票支出可以延长供应链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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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长供应链支出的筹划核心不在于让真正不开票的销售方去开票纳税,而是通过中间商的转移把这部分税收成本转移到中间商头上,而中间商又通过各种核定、优惠来消化这部分税收成本,从而整体上解决采购方的无票支出涉及的税收成本的问题。
无票支出这个一直以来都是财务人员一个非常头痛的问题。
无票支出在税务上最大的问题的就是,这块无票支出的税金承担问题。

从增值税角度,采购方向上游支付了采购款+增值税(进项税),如果无法取得有效的抵扣凭证(比如专票),那么这部分增值税采购方是无法从计提的销项税中扣减出来的,最终就是自己承担了,计入了自己的成本。
从企业所得税角度,虽然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的大原则是,第八条 企业实际发生的与取得收入有关的、合理的支出,包括成本、费用、税金、损失和其他支出,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但是实际上,没有发票,按照国家税务总局2018 28号公告以及目前税务政策执行口径,应该取得发票而没有取得发票实际上也无法扣除,如果支出无法在所得税前扣除,这部分的企业所得税又是自己承担。
所以,没有发票的支出对于企业来说就增加了很大一笔额外的成本支出。
正常情况下,假如二哥税税念公司是一般纳税人,增值税率13%,企业所得税税率25%,城建及附加12%(7%,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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