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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的哪9项所得需要缴纳个税?哪一项所得没有扣缴义务人?劳务报酬所得具体包括哪些?

郝守勇 / 2019-09-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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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标签:
  • 个人所得税
  • 税法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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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声明:本文由会说作者撰写,观点仅代表个人,不代表中国会计视野。文中部分图片来自于网络,感谢原作者。
    个人所得税以所得人为纳税人,以支付所得的单位或者个人为扣缴义务人。

    问题一

    你的哪9项所得需要缴纳个税?

    答复:

    (一)工资、薪金所得;

    (二)劳务报酬所得;

    (三)稿酬所得;

    (四)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五)经营所得;

    (六)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七)财产租赁所得;

    (八)财产转让所得;

    (九)偶然所得。

    问题二

    哪一项所得没有扣缴义务人

    答复:

    经营所得。

    自然人取得“经营所得”,支付方不存在代扣代缴个税义务。

    根据相关法规,除经营所得外,向个人支付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等8项所得的单位或个人,为扣缴义务人,应当依法办理全员全额扣缴申报。

    问题三

    劳务报酬所得具体包括哪些?

    答复:

    劳务报酬所得,是指个人从事设计、装潢、安装、制图、化验、测试、医疗、法律、会计、咨询、讲学、翻译、审稿、书画、雕刻、影视、录音、录像、演出、表演、广告、展览、技术服务、介绍服务、经纪服务、代办服务以及其他劳务取得的所得。

    参考政策

    1、《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2018年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9号)

    第九条 个人所得税以所得人为纳税人,以支付所得的单位或者个人为扣缴义务人。

    第十二条 纳税人取得经营所得,按年计算个人所得税,由纳税人在月度或者季度终了后十五日内向税务机关报送纳税申报表,并预缴税款;在取得所得的次年三月三十一日前办理汇算清缴。

    2、《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个人所得税扣缴申报管理办法(试行)>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61号)

    第四条 实行个人所得税全员全额扣缴申报的应税所得包括:(一)工资、薪金所得;(二)劳务报酬所得;(三)稿酬所得;(四)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五)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六)财产租赁所得;(七)财产转让所得;(八)偶然所得。

    作者
    • 郝守勇 微信公众号:郝老师说会计。高级会计师,注册税务师,从事财税培训与一线实践20余年,担任多年大型企业财税顾问,现任济南天虹税务师事务所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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