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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票之罪

中宝 / 2016-1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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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票相关
  • 虚开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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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声明:本文由会说作者撰写,观点仅代表个人,不代表中国会计视野。文中部分图片来自于网络,感谢原作者。
    现根据刑法等法律,梳理一下与发票有关的罪名、追诉标准和量刑标准。

    发票是商业交易的重要凭证,是会计核算中最基本的原始凭证,是国家控制税源的重要依据,比如以票管税。是审计税务等机构执法检查的重要依据。然而很多组织或个人为了偷税、逃税、骗税在发票上大作文章,打破了发票的法律底线,从而走上法律的深渊,现实中活生生的例子屡见不鲜,打击发票违法犯罪工作是历年税务稽查的重点,伴随着营改增的实施和金税三期的上线,国家税务管控的信息系统如“法眼”随时跟踪发票的流向。财务人及管理层及时了解相应的法律十分重要,一定要守住发票的底线思维,绝不越发票雷池一步。现根据刑法等法律,梳理一下与发票有关的罪名、追诉标准和量刑标准。

     发票之罪

    参考资料:

    (1)、《刑法》第三章第六节:危害税收征管罪

    (2)、《关于经济犯罪案件追诉标准的规定》

    (3)、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五十七号

    (4)、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5)、《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

    中宝

    作者
    • 中宝 审计师,混迹财务圈十余载,后从事内审工作,乐读书、写作,爱分享、传递知识、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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