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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税评差异”概念的提出

三尺冰 / 2016-0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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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资产评估
  • 财经视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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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声明:本文由会说作者撰写,观点仅代表个人,不代表中国会计视野。文中部分图片来自于网络,感谢原作者。
    财税评差异就是在财税差异的基础上增加了资产评估内容,除了财税差异又新增了财评差异和税评差异。

    从学科而言,会计学税收学和资产评估学同属于应用经济学,共同遵循经济学原理,学科中概念、方法、规则等有相同、相似和相通之处。在经济活动中,财务会计、税务管理资产评估越来越频繁地触碰和交融,相互援引。实践推动学科交叉融合的例子很多,比如,金融学和行为学融合形成行为金融学,会计学融合管理学形成管理会计,税法学和会计学的交集之一是形成税务会计学等。

    事物发展是螺旋上升的,学科间的相互联系达到一定程度,探究各自属性特征并比较相互差异,能够更好地促进它们之间的融合和互通。这项工作放到会计学、税收学和资产评估学之间,便产生了一个新的概念——财税评差异。

    类似财税差异,财税评差异是指作为会计学、税收学和资产评估学共同对象的资产、负债,其会计的账面价值、税收的计税基础和资产评估的评估结论之间存在的差异,以及导致这些差异背后的、深层次的学科概念口径、原则假设和操作处理等方面的差异。

    简单的说,财税评差异就是在财税差异的基础上增加了资产评估内容,除了财税差异又新增了财评差异和税评差异。财评差异和税评差异随同学科创立天然存在,只是在实践活动中会计、税务和资产评估之间的联系没有达到足够的紧密程度而被人们所忽略。当前,市场经济发达、经济政策规范完善,特别是《资产评估法》的正式出台,为研究财税评差异提供了实践基础和理论可能。

    关于资产评估和税收的交叉融合,可以分为两个方面的内容:一是,资产评估过程中对税收的考虑;二是,在税收管理中运用资产评估的理论、技术和成果。

    资产评估过程中对税收的考虑,主要讨论税对资产价值的影响,比如存货和机器设备中的增值税、房屋建筑物中的土地增值税契税,企业价值采用收益法评估时的企业所得税,等等。对税的考虑是资产评估不可或缺的内容,属于资产评估领的专业问题,评估税收对资产价值的影响必须以现行有效税法规定为前提。插一句题外话,此轮“营改增”就直接影响了资产的评估价值。但是,出于自身的独立、公正属性,以及为了保证评估结论的稳定性和通用性,资产评估更多着眼于根据资产自身状况(功能、成新率、收益水平等)作出价值判断,而无法顾及具体的结算方式、会计处理方法和税收政策等交易中以及交易后的个体化因素。

    例:某项存货在市场上有大量交易,市场价格为5000元/吨,增值税率为17%。存货的A企业因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每吨存货的账面价值为5000元;B企业为小规模纳税人,购买存货的入账金额则为5850元/吨。从资产评估的角度来看,不因交易双方的不同税收身份而形成不同评估结论,无论A企业还是B企业购买该存货,存货的价值都为5000元/吨。

    在税收管理中运用资产评估的理论、技术和成果尚属空白领域,这也是作者所致力于要探讨的内容。将资产评估融入税务管理,能够解决价格争议、规避税风险;开辟新的思维视角、解决税务难题等。这是新常态下对税务管理观念和理论的大胆创新,也是税务管理现代化的必然趋势。

    三尺冰

    作者
    • 三尺冰 经济学博士、注册税务师、注册资产评估师、国家税务总局税务干部学院副教授、首批全国税务领军人才。
      微信公众号:三尺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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